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陶山镇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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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调整陶山镇自来水价格的请示》(瑞发改价〔2015〕1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水价调整的范围和用水分类标准。水价调整范围为陶山镇供水区域,供水价格分类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具体执行范围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水价分类规范执行范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加快“腾笼换鸟”工作的通知》(浙价资〔2013〕1号)确定。 二、同意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陶山镇居民生活用水采用阶梯水价。阶梯用水量:第一级水量为17吨及以下;第二级水量为18-30吨;第三级水量为31吨以上。阶梯水价级差:阶梯水价比例为1:1.5:2。对人口数量较多的家庭,可适当增加一级用水量基数。 三、水价调整的具体标准。陶山镇供水价格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价为2.2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3.4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4.50元/立方米;“总表制”执行基准水价,即2.25元/立方米;桐浦片水价暂时维持原价格,即1.53元/立方米,待供应净水后再执行统一价格。非居民水价调整为3.7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水价调整为6.80元/立方米。陶山镇污水处理费暂缓征收,待全市统一研究。 四、其他集镇非居民类水价和特种行业水价同步调整,具体标准为:非居民类水价为3.7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水价为6.80元/立方米。 五、水价调整自2015年9月1日(售水时间)起执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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