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瑞安市湖岭镇朱元村村民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瑞安市湖岭镇朱元村英山路 |
建设单位 |
瑞安市湖岭镇朱元村经济合作社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建筑面积962.14m2,用地面积976.92m2。 |
公众参与情况 |
2016年1月21日在瑞安市环保局网站刊登了《关于瑞安市湖岭镇朱元村村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治理措施
近期,项目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远期,待项目污水能纳管处理后,本项目污废水处理至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污水处理厂。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固体废弃物将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非露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提高对噪声源控制水平,如分体式空调室外机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设置,防止空调噪声与热废气影响周边居民。同时,应分散安置分体式空调室外机,并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减少对民宅的噪声影响。
②设备选型时(如空调等),选用低设备噪声。
③合理安排项目活动室的开放时间,加强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5827296、65850591 传真:0577-65827726
电子邮件:Rahbspk@163.com
地 址:瑞安市马鞍山路2号瑞安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联 系 人:柴城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