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瑞安市汀田街道香桥村文体中心和村民活动中心项目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划用地地面积为5639.80m2,建筑物总面积2000.00m2。 |
建设单位 |
瑞安市汀田街道香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环评单位 |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汀田街道香桥村,西大街以东,进丰路以南 |
公众参与情况 |
2016年1月4日在瑞安市环保局网站刊登了《瑞安市汀田街道香桥村文体中心和村民活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处理措施
近期,项目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建议采用生态化粪池。为确保出水达标排放,污水在池内保证停留三天以上。根据污水排放量为1.696t/d,建议生态化粪池的体积应不少于10m3,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①保证进出车辆的行驶通畅,汽车应避免怠速空转,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②考虑到活动人员在活动中心内会有吸烟行为,故应做到经常开窗通风,及时清洗空调等日常维护清洁工作,保证室内良好通风。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提高对噪声源控制水平,如分体式空调室外机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设置,防止空调噪声与热废气影响周边居民。同时,应分散安置分体式空调室外机,并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②设备选型时,选用低设备噪声。
③合理安排本项目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加强管理。
④为减少汽车进出口噪声对项目建筑物影响,项目入口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严格控制车流出入车库时的车速,同时加强出入口周边附近绿化。
(4)固废处置措施
①设置固定的非露天垃圾收集点(非露天),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可降解垃圾袋。
③对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管理,应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袋装垃圾的收集。
④选择合适的垃圾临时堆放点,防止垃圾的气味污染及渗漏水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5827296、65850591 传真 : 0577-65827726 电子邮件:Rahbspk@163.com 地 址:瑞安市马鞍山路2号瑞安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联 系 人:柴城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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