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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社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与社务公开工作的职能科室,负责推进本社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确保安全。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市供销社认真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是保障经费,做好培训。 为切实做好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年初及时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早计划,任务早落实,所需经费全力保障,确保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各种会议、公开栏、中国瑞安门户网站,向干部职工进一步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营造了《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其中,网上公开数28条,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0次。突出把工作动态和人事情况的公开作为重点,及时规范上网,受广大公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社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本年度已答复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和其他单位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数据信息的整合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的问题,与公众的互动性有待加强。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社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服务实效。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推进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健全体系,充实内容。认真研究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以更加适应社会各界的需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胡志酬 审核人:王刚晓 填报人:林晶晶 联系电话:65812922 填报日期: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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