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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 年 1月 1日至。本报告在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瑞安市供销社办公室,0577-65812922。 一、基本概述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我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为深入推进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供销社工作的透明度,及时调整了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社党委书记、主任陈哲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正茂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及时提供信息,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汇总、审核和提交等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机构、人员、职责,一年来运作良好。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年初及时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早计划,任务早落实,所需经费全力保障,确保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情况 通过各种会议、公开栏、“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向干部职工进一步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营造了《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市供销社认真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政务动态22条,计划总结2条,通知公告2条,建议提案1条,人事信息4条。突出把工作动态和人事情况的公开作为重点,及时规范上网,受广大公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加之我社无申请收费许可,因此未发生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应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乡镇、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各部门向办公室送交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仍需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深化便民措施。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2. 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特此报告,请示复。 二○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表 填报单位: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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