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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4-04-09 | 公开方式 |
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瑞安委办〔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迅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温州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温安委〔2017〕2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瑞安委〔2016〕11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瑞安监〔2016〕112号)要求,决定在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治、风险自控”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全市各类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紧盯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备设施等。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矿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机械制造、建材、轻工等各类工贸行业企业,尤其是事故隐患多、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风险大、易发生事故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粉尘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船舶修造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粉尘涉爆、喷涂场所以及涉及液氨、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等危险作业环节。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高边坡。 3.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和实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落实、在役装置风险防控及隐患治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项要求落实,以及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和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光气、液氯、硝酸铵、硝酸胍等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季节性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4.无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乡镇(街道)自查、交叉检查和领导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形势与特点,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交叉检查:3月1日至3月15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在全市各乡镇(街道)之间开展交叉检查(分组见附件,具体检查时间、内容及标准,市安委办将另行发文明确)。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 (一)落实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和隐患报告等工作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车间、班组和个人,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和作业场所的隐患排查,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结合企业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和类别,推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政府、企业、部门及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分层分级治理和管控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做好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关键时间节点安全稳定。 (二)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特别是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级分类挂牌、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结合岁末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寒潮、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诱发事故因素增加的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温安委〔2016〕14号)提出的分类整治标准,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建设活动等9种情况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合用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等9种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停产停业;对用电不安全等9种一般违法行为与事故隐患一律依法予以限期整改;对于擅自拆除封条、擅自恢复生产、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等3种违法行为责任人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在整治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压攻坚态势,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整治标准顶格(上限)处理。 (四)强化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和场所、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关键点,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矿山、涉爆粉尘作业及人员密集作业场所等重点区域、单位、部位远程在线监测预警,完善危化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全面推进“智慧用电”、湿式抛光工艺等先进适用技术,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五)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压力传导机制和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通报和“一票否决”制度,以及重大安全风险预评价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培育发展以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为主的安全风险辨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技术研发应用等工作。加快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台和“黑名单”等制度,并及时通报市信用办等单位,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推动企业自觉落实事故防控措施。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各辖区、各行业特点,抓住辨识和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强化排查整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坚决查处。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信息技术等手段,构建风险长效防控机制。 (三)强化监督考核。此次安全大检查将被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交叉检查将与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合并开展,各乡镇(街道)要自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检查信息,工作亮点。各交叉检查组要及时汇总本组检查情况,在3月20日前将结果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电话:65885305,传真:65885363,电子邮箱:ajjzhk2@126.com)。 附件:春节和全国两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安排表 瑞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春节和全国两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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