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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 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瑞安市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577-65855059)。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 2017年度,我局认真按照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序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公安工作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2.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严把信息发布的审查关、保密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3.双重渠道帮助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在利用传统信件公开方式的同时,更可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地拓展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37条,政务微博公开616条,政务微信公开302条,内容主要包括治安、出入境、交通、消防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5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有4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起提起行政诉讼(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有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需深化,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数。下一步我局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 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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