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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21楼,邮编:325200,电话:65839806,电子邮箱:liuyebo@raly.gov.cn)。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市场开发科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其中办公室负责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瑞安旅游网、政务信息栏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市场开发科负责瑞安旅游微信、瑞安旅游官方微博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43条,具体包括组织结构2条、政务动态184条、公示公告53条、人事任免1条、财政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98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88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在瑞安旅游网上公布; 3.在瑞安旅游微信、瑞安旅游官方微博上公布; 4.在局政务公开信息栏里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偏重于政务动态和公示公告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现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等情况统计见下表:
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市风景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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