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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要求开展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3- 13 09: 55: 04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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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人〔2018〕67号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要求开展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

带生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市教育局决定于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对象

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劳务派遣人员。

二、责任分工

(一)教师应自觉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治理本校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的主体责任,规范教师从业行为,合理行使教师一般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权;应组织教师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特别是《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温教发〔2016〕72号)《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瑞教监〔2014〕163号)等文件,提高教师依法从教、廉洁从教意识。

(三)各教育学区要自觉承担督查责任,不定期到各学校抽查,并及时、客观查处投诉件。

三、活动内容

(一)成立督查组。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在3月20日前成立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工作督查组,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该项工作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二)设置公告栏。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在3月20日前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永久性公告栏,将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投诉举报电话、责任领导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签订一份承诺书。学校要在3月20日前组织教师签订依法依纪依规从教承诺书(参考附件1),坚决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

(四)开展一次谈话。学校校级领导要在3月20日前与教师开展一次依法依纪依规从教谈话。

(五)组织学习会。学校要在3月20日前组织开展《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学习会,认真解读,做好宣传教育。

(六)全面开展排查活动。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在3月31日前全面开展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排查活动,并做好记录。

四、工作要求

开展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教育学区、学校还应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有效措施,统筹推进,认真落实活动内容。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教师违规行为,原则上由学区、学校自行处理,将处理报告表(附件2)上报组织人事科,并在2018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中视情况予以加分;对自查自纠不落实,工作拖沓的单位及学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处理,并对相关校长在2018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各教育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迅速开展有关活动,自查自纠报告表(附件3)于4月6日前以教育学区和直属学校为单位报组织人事科李友斌(电话:65651286;教育网675660)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asjyjzzrsk@163.com。自查自纠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排查。

市教育局设立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举报电话:66803309(督导科)、65651235(义教科)、65802329(中教科);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65890963(组织人事科)。


附件  1:依法依纪依规从教承诺书

2: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治理处理报告表

3: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治理自查自纠报告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

附件瑞教人6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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