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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19- 12- 26 15: 52: 5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 字体:[ ]

         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

     

温州人才安居福利再升级!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买房打7折,租房打3折!在12月25日举行的《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一揽子创新举措,引起各大主流媒体关注。

据悉,该《实施办法》是全省首个人才住房租售并举专项政策,于明年元旦起实施。这也是我市目前覆盖面最广的人才住房政策,弥补了原有人才住房政策优势不明显、惠及面不够的短板,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生态环境,减轻民营企业“用才负担”,解决“住房”这一引才留才最大的痛点,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新时代“两区”建设,安居温州,扎根温州。

覆盖范围更广

教育医疗企业人才都能享受

“要让更多人才住得起房。”市委人才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份《实施办法》的惠及面更广,从原来保障高层次人才向优秀全日制本科生覆盖,尤其向科研一线和企业倾斜,政策利好对象主要为教育、医疗、企业类人才。

对比去年出台的“温州人才新政40条”,《实施办法》享受的对象范围扩大了,不仅包括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高层次ABCDE类人才,而且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技师类人才和特定专业的中级专业人才。其中,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覆盖到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企业覆盖到近两年年薪10万元以上、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这三类人才均需满足的申报条件是: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如果是配售住房的申购人才,还需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如果是配租住房的申请对象,还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1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均无住房,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住房类优惠政策。

当天还发布了《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明确对论文、专利、课题、标准、奖项、考核等贡献成果采取积分制,叠加计分;对获得“劳动模范”、教师类及医生类等荣誉称号计一项100分;对学历职称采取附加分制,选择一个项目计分,比如对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计50分;在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计100分。

优惠力度更大

最低5折购房3折租房

安居才能乐业。在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看来,虽然“温州人才新政40条”制定了对“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发放10万元的购房补助,但这样的额度仍是杯水车薪,只能保障人才的临时性居住,“在人才招引活动中,人才问得最多的是住房政策,在选择是否继续留温工作时,近期能不能买得起房是第一考虑因素。”

为了让人才有“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归属感,《实施办法》为其量身定做的优惠政策,可谓力度空前——配售型人才住房建筑面积为80-144平方米,以90平方米左右为主,住房按人才层次类别享受相应的面积和折扣优惠。其中A类人才可获赠一套不超过190平方米的商品房或给予500万元购房补贴;B类和C类人才配售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的50%;D类和E类人才配售120平方米,购房可享6折优惠。教育、医疗、企业类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可享7折购房。这意味着300万元的房子,可足足省下90万元。购置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以人才住房办理贷款抵押。

配售房源面积如果超过人才所属层次类别标准,则需按备案价的100%计收超出部分面积的购房款。已婚的人才根据家庭人口情况可配租相对较大的住房。

《实施办法》同样给租房带来实惠——配租型人才住房的建筑面积为30-100平方米,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其中,A类B类C类人才,配租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租赁期限内免租金。D类和E类人才,配租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教育、医疗、企业类人才的配租面积为40平方米左右,租金均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享有配售配租的人才也有限制。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发生购房人离温、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住建部门指定的国有运营单位有权回购人才住房,回购价格为原购买价格加利息(以原购买价格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交款之日计算至回购之日)。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后,购房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完全产权登记。

配租型人才住房的人才和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应当腾退而逾期未腾退或者拒不腾退的,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住房期间的租金。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人才住房配售配租申请程序,由本人提出,用人单位申报,一般程序包括:网上预申报、资格审查、制定份额分配方案、摇号获取抽签资格,按抽签顺序选房、公示、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证件等。对人才集中的单位可实行份额制分配。

房源渠道更多

以商品房等市场筹建为主

“以往人才房房源有限,且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地理位置较偏僻、装修标准较一般,难以达到人才的预期值。”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将大大拓宽房源筹集渠道,促进人才住房开发建设良性发展。

筑巢引凤来。温州在人才之“巢”上下足功夫。根据《实施办法》,人才住房建设方式以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存量房源盘活为主,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有用地筹建为辅。每年全市配建政策性住房面积数不低于当年全市新出让土地中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面积总数的10%,优先用于人才住房建设,让工作生活在城市各个地方的人才都可就近享受人才房。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的人才住房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在房源集中地方可先租后售。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价时,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出让起始价一定比率时,可转为竞报配建人才住房面积。已出让土地中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中已明确为配建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可直接用作人才住房。我市将根据每年人才数量制定年度配建计划,落实配套项目。各县(市、区)应从当年度商品住房项目中择优配建。具体配建办法另行制定。

存量房源盘活的人才住房可通过拆迁安置多余房源盘活、存量房盘活、市场房源购买等方式筹集。国有企业符合安全条件和住房功能改造条件的商业性用房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分割转让或以租代售的前提下,可改造成配租型人才住房。

政府投资建设的人才住房可租可售,以小套型人才公寓为主,优先安排在人才集聚的科创园区。

企业自有用地建设的人才宿舍只租不售,优先满足企业自身人才配租需要。支持企业在符合规划、产业布局和政策前提下在自有用地内建设非生产性用房。企业在自有用地内建设的非生产性用房,其可建用地面积比例不超过7%,可建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5%。对经相关部门充分认证、公示无异议的新产业工业项目,其可建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可放宽至10%。

目前我市已完成第一批人才住房房源的筹集和梳理,建成人才住房综合信息平台的申请、审核功能模块,明年第一季度内将启动第一批人才住房的配租配售。

接下来,我市还将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系列配套实施细则,落实人才住房工作。同时强化后续服务管理,全面落实人才住房“最多跑一次”改革,建成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综合信息平台,各信息互联互通,方便人才办理,让人才在温居住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综合温州日报、温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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