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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根据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瑞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至2018年12月25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邮编:325200 ;电话:65813422;传真:65830051)。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于2009年认真编制《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3月1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信息公开主要采用门户网站公布形式,配合采用微博、微信等辅助性公开方式,截至2018年12月25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8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14321条,“双微平台”16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71起,对所有接到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本年度均在职权范围内及时办理、公开答复,赢得了办事群众的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被提起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件,被依法纠错1 件,其余情形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 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余情形0件,还有2件尚在二审程序中。 六、关于上级文件的落实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深化政务公----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7】62号)等文件指示,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人专班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发布,定期检查、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落实降低企业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政策措施,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和出让、成交供应结果等后续相关信息,特别是属于重点领域的征地拆迁类政务信息,单独分类,内容详细,方便群众查询。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便民性、有效性有待提高。另外,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开放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机制,优化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梳理归类,有效整合,大力加强学习与宣传,提高全体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附表 附件 2018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77-65813422 填报日期:2018.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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