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本报告内容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我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联系(地址:瑞安市时代大厦A幢8楼,邮编:325200,电话:66872910,传真:66887318,电子邮箱:raslg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8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认可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党组扩大会议、全体会议上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全面梳理信息。年初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年报》进行自查,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按规定及时将季度公文目录备案表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四是拓宽公开渠道。明确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维护更新工作;联合瑞安日报《新居民》专版推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瑞安市新居民”系列报道,增进社会了解支持新居民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在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瑞安新居民”微信公众号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瑞安日报》新居民专版、微信公众号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要求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部门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门户网站一些内容覆盖面和更新力度仍有拓展空间。2019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注重与新居民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更加贴近新居民的需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