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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08003004/2019-186772 | ||
组配分类 | 重⼤⾏政决策事项⽬录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 |
生成日期 | 2019-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瑞安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政发〔2017〕40号)、《瑞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瑞政办〔2017〕145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编制《瑞安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瑞安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瑞安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办事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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