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0/2020-187024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0-10-30 | 有效性 | 有效 |
瑞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瑞安市市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根据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省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结合我市实际,对市级行政裁决事项进行了梳理,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瑞安市市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清单修改完善本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请你们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大力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不断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加大行政裁决宣传力度,发挥行政裁决在解决民事纠纷上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瑞安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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