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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测绘局)
生成日期 2020-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度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03- 19 10: 09: 2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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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瑞安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对标机构改革,确定执法主体。通过我科室与市法制办多次对接,局和基层所的执法主体已全部通过审核,另涉及机构改革暂缓确认执法主体地位的下属事业单位也经过多次沟通均已上报,等市法制办的审核。对涉及31人的执法证到期换证工作已和市法制办对接,并已全部通过审核。

(二)加强执法监管,落实“双随机”。全面推广、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建成组织机构库共141条,项目工程库共309条,执法人员库共7人。对建筑科、质监站和安监站分别制定了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检查建筑工地38个,出具整改通知书28份、问题检出率为73.7%,位居全市第一,有效避免了选择性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等现象。同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进一步推进“双随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三)积极应对诉讼,降低败诉率。积极认真地做好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应诉、答辩工作。2019年共收到诉讼案件117件,已办结89件(其中败诉4件,败诉率4.49%)。在应诉过程中科室负责人员密切配合我局的代理律师认真做好调查、举证及答辩、代理出庭应诉等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与法院、复议机关、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并加大调解力度,较好地完成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已结案的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为全市最多,但我局的败诉率远低于瑞安的平均值。团块拆改是最容易败诉的一项,我局通过在征收过程中,坚持政策“一把尺子量到底”,既不让点上的问题突破面上的政策,又积极帮助实施单位灵活处理具体问题,确保征收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征收涉法事务的分析研判,全面梳理征收决定、补偿协议、补偿决定、强制执行、信息公开等环节的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并予以重点把关,确保了我局在团块拆改零败诉。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健全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领导决策、目标考核、具体工作全过程,局长办公会多次就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我市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等进行研究,主要领导数次听取政策法规科工作汇报,带头履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并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傅小锋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局各科室、基层所(分局)、各下属单位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全员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2019年,对涉及我局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修改规范性文件22件、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7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6件,对另外10件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应的意见,为我局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建立法规管理与业务指导制度,整理与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明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制作业务交流手册,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依法办事。

(二)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制度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出台了《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审核,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同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记录备查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及作出的决定,由专人负责全过程如实记录,并按文书档案保存要求完整存档备查。

2、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建立了规范、科学、适用、易行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同时,结合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执法记录方式和要求。为实现行政执法过程全面“留痕”,为基层站所(分局)等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配备各类仪器设备共26台,要求在现场执法时需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进行立卷、归档和保存。

3、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多重公示公开制度,除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外,还在基层站所、村居公示栏、建设项目现场公示栏等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19年,共发布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批后公告434次,规划核实批后公告638次,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公告26次等。针对公示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成功组织听证会2次,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开展法规轮训,提升执法能力。定期开展法规轮岗轮训,提高基层执法规范性。组织各基层站所人员有序地到政策法规科进行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学习,对执法过程中的误区、盲点进行详细讲解,明确重点,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有效地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能力。

2、开展普法学习,提升法律素养。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围绕机构改革、执法边界、依法行政、行政许可等方面,安排了法律知识培训,组织集中学习150余人次,并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先学法、后普法”,全年自学不得少于12学时;组织24名新录入和划转人员参加2019年的建设法规知识培训考试,有效地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3、开展住建论坛,提升业务水平。为进一步激发全局工作人员的学习热情,更好地推进全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瑞安住建论坛活动,旨在动员全局工作人员围绕我市“加快融合发展、打造至美瑞安”战略目标,深入学习住建业务及相关知识,增进对住建工作的全面了解,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全局工作水平,激发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住建队伍建设,为推进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政策法规科主讲的《规划核实验收实务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基层所(分局)的规划核实水平,提高了全局规划核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约束监督行政权力

(一)自觉接受各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积极配合温州市法制办、瑞安市法制办对我局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反馈,有力地促进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对照上级要求,实现行政审批、竣工验收、商品房销售、人事职称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在局OA中设置信息公开功能模块,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公开。我局201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5条政府信息,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953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

(三)有序开展信访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2019年,我局共受理来访、来信及网上信访件共2012件,接到并处理网络咨询投诉1941件(其中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咨询单1372件,后续补充答复交办单171件,温州网络问政平台交办单17件,温州督办单155件,瑞网议事厅交办单151件,数字城管网32件),按时答复率100%。我局按照“诉访分离”要求,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合理分流并依法处理各类投诉。我局在受理重大信访件后,第一时间与属地乡镇(街道)和市信访局沟通协调,争取各方力量共同处置。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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