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0- 06- 22 11: 06: 0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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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若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瑞安市经信局办公室(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66号;电话:65808268;传真:66619517;电子邮箱:rasj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精神,严格按照瑞安市人民政府系列文件要求,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条例》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注重《条例》宣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条例》及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操作系统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经信工作职能实际,进一步规范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公开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按规定做好季度、年度信息报表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四)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交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五)落实上级文件内容的情况。推进降本减负相关信息公开。做好瑞安市 2019 年度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示实施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加强宣讲、做好引导,帮助企业将政策用好用足,加快推进我市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2019年配合起草出台《瑞安市技术(智能化) 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奖补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制造方式由传统型向智能型转变,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做好政策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此外,及时对各类资金奖补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在修订相关政策文本时,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及群众意见并做好后续结果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9

27.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需要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工作,补充完善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扩大信息来源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二是逐步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和人员培训。继续健全信息公开领导负责制、上网信息审查批准制,建立信息公开操作AB岗制度,落实专职信息人员,努力做到“运转有序、把关严格、发布及时”,确保经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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