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回升新七条政策措施》已经2020年5月20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安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回升新七条 政 策 措 施 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冲击和影响,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0〕40号)有关要求,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惠企政策及“1+9”实体经济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奖补(扶持)事项 | 奖补(扶持) 对象 | 奖补(扶持) 方式 | 奖补额度 | 主管单位 | 省级首版次软件、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项目 | 工业企业 | 定额类补助, 即时兑付 | 50万元 | 市经信局 | 首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 企业 | 定额类补助, 即时兑付 | 国家级100万元 省级50万元 | 市经信局 | 软件产品营业收入首次超1000万元 | 工业企业 | 定额类补助, 即时兑付 | 10万元 | 市经信局 |
二、促进“以大带小、整零协同”发展 奖补(扶持)事项 | 奖补(扶持) 对象 | 奖补(扶持) 方式 | 奖补额度 | 主管部门 | 龙头骨干企业订单本地化(每半年度采购本地工业产品税务发票总额1500万元以上,且新增采购额500万元〈含〉以上) | 龙头骨干工业企业 | 数据核校类,每半年度审核兑付 | 按实际新增采购结算额的1%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市经信局 | 加大产业链配套重点项目支持 | 新引进培育、“3+7”传统制造业关键基础配套产业重点项目 | 适当降低亩产效益等门槛,能耗指标可在全市范围内调剂 | —— | 市经信局 |
三、实施工业项目提速提效 奖补(扶持)事项 | 奖补(扶持) 对象 | 奖补(扶持) 方式 | 奖补额度 | 主管部门 | 工业供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在建项目)提速 | 工业企业 | 定额类奖励,竣工投产后结算 | 底线 | 不奖励 | 市经信局 | 标线 | 按实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0%奖励 | 高线 | 按实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100%奖励 | 注:按竣工投产时间设置底线、标线、高线,产业管理合同约定竣工投产时间为底线,一般项目以土地摘牌后24个月为标线,以土地摘牌后18个月为高线,围垦区项目标线、高线延长2个月,生产工艺等情况特殊的项目报市工业项目用地公开出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 首次被评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五星小微企业园、省四星级小微企业园 | 园区运营机构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00万元、省五星小微企业园50万元、省四星级小微企业园的30万元 | 市经信局 |
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奖补(扶持)事项 | 奖补(扶持) 对象 | 奖补(扶持) 方式 | 奖补额度 | 主管部门 | 研发后补助 | 分三类企业(见备注),按基数年度研发费用总额比上年度的增量评选前30强给予补助 | 科技统计年报在统企业(工业企业、服务类企业、建筑类企业)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第一类前30强10万元 第二类前30强20万元 第三类前30强30万元 | 市科技局 | 基数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前30强企业补助(增速与占比均不作要求,已享受增量补助的不再享受此项) | 科技统计年报在统企业(工业企业、服务类企业、建筑类企业)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10万元 | 市科技局 | 注:1.基数年度为2019年;2.企业按基数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及科技统计年报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最低比例分类,第一类为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比例不低于5%,第二类为营业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比例不低于4%,第三类为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比例不低于3%;3.每一类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数不足30个的,按实有企业数给予补助。 |
五、优化调整发明专利资助 奖补(扶持)事项 | 奖补(扶持) 对象 | 奖补(扶持) 方式 | 奖补额度 | 主管部门 | 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 | 企业或组织、个人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2万元/件,个人1.5万元/件,均含已领取的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补助 | 市市场监管局 |
六、开展拓市场促消费行动 奖补(扶持)事项 | 奖补(扶持) 对象 | 奖补(扶持) 方式 | 奖补额度 | 主管部门 | 参加瑞安市重点线上数字展会目录内展会 | 外贸企业 | 数据核校类,事后结算 | 线上展位费70%,同一展会已享受线下补助的,不再享受 | 市商务局 | 支持类内外贸线上平台建立外文网站、客户引流、展示展销、数据优化等市场推广 | 外贸企业 | 数据核校类,事后结算 | 不超过市场推广费用的50%,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 市商务局 | 电商直播基地建设(面积超500平方米、直播间超20间、签约主播人员超20人) | 直播基地运营方 | 定额类奖励,即时兑付 | 10万元 | 市商务局 | 电商直播周(季)、电商直播大赛等活动 | 活动承办方 |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 每场30万元以内 | 市商务局 | “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消费券投放活动 | 零售、住宿、餐饮、旅游、规上出口型工业企业、消费品类规上工业企业、农产品企业 | 消费补贴和 让利 | 市财政安排资金1.0262亿元,按照2:3:1比例分三期打款,力争实现消费总交易额超10亿元 | 市商务局 |
七、着力统筹双百企业稳岗用工 奖补(扶持)事项 | 奖补(扶持) 对象 | 奖补(扶持) 方式 | 奖补额度 | 主管部门 | 双百工业企业(裁员率不超过5%)社保费返还 | 双百工业企业 | 数据核校类,一次性返还 | 在落实瑞委发〔2020〕6号文件的基础上,再给予1个月社保费返还 | 市人力社保局 | 双百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 | 双百工业企业(特指对美贸易企业) | 数据核校类,一次性结算 | 对省下达的专项资金,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务入库数〈不含补缴部分〉占所有符合企业当月入库总数的比例进行补助 | 市人力社保局 | 注:“双百工业企业”是指2019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2019年12月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人以上工业企业(下同);同一家企业只能享受上述政策之一,不重复享受。 | 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 双百工业企业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少于600元/人 | 市人力社保局 | 项目制培训(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或工种) | 双百工业企业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每人25元/课时、最高不超过2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开展培训的,标准上浮30%(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 市人力社保局 |
附 则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政策措施已经明确执行时间的,从其规定),相关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由各主管部门于本政策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制定公布。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在本政策意见执行过程中,上级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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