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络问政 > 新闻发布会
《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0- 07- 10 20: 12: 0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字体:[ ]

发布主题: 《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14楼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

发布人: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狄鸿鹄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红健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郑祥孩

主持人: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吕朝晖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温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水库山塘作为公益性的水利基础设施,在防洪抗旱、水资源保障、农业灌溉、水利发电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水库山塘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温州市委市政府更是高度重视。日前,我市专门出台了《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是省内率先以政府层面出台的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了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办法》的具体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狄鸿鹄,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红健,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郑祥孩,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有请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狄鸿鹄介绍《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狄鸿鹄: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简要的介绍。

我市现有水库323座,其中大中型水库20座、小型水库303座;坝高5米以上的山塘907座,坝高5米以下的山塘1750座,数量众多、分布面广。

水库山塘是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在防洪抗旱、水资源保障、农业灌溉、水力发电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比如珊溪水利枢纽工程,不但为温州500多万市民提供了优质饮水水源,同时在历次台风考验中充分发挥了拦洪蓄洪作用,大大减轻飞云江下游防洪压力。与此同时,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工作,不仅直接影响工程本身效益的发挥,而且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特别是我市地形复杂多样,山区面积广大,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暴雨雨量集中,这些地域自然状况对水库山塘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库山塘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全面加大病险水库山塘的除险加固和综合整治力度。今年,市政府又印发了《温州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销号行动方案(2020-2021年)》,要求通过两年的努力,逐个消除水库病险隐患。其中,列入今年计划的8座病险水库已完工3座、在建5座;51座病险山塘已完工9座、在建42座。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在水库山塘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力保障水库山塘安全运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工作,我们积极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在省内率先出台水库山塘运行管理的政府层面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水库山塘安全运行。

该《办法》分总则、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附则等六章,共三十九条。自 2020 年 7 月1 日起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管理职责,强化了安全管理要求,明晰了责任追究范围和方式。

第一,责任落实具体化。①关于责任单位职责。《办法》规定: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实行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对行政区域内的水库山塘安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汛期前,明确并公布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山塘安全负行业监管责任。工程主管部门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库山塘安全负管理责任。经营性的水库山塘,其产权人视同主管部门,对水库山塘安全负管理责任。农村集体组织修建并管理的水库山塘,其主管部门为乡镇人民政府,对水库山塘安全负管理责任。工程管理单位或者管理责任主体(以下统称管理单位)对其管理的水库山塘安全负直接责任。②关于责任人职责。《办法》规定: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包括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包括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政府责任人主要协调解决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主要负责行业监督管理;工程主管部门责任人对所属工程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负责;技术责任人主要负责监测预报、控制运用等技术工作;巡查责任人主要负责工程巡视检查和及时报告运行状况等工作。

第二,管理要求标准化。一是监测预报自动化。《办法》规定:水库管理单位应实现水雨情监测自动化,配置雨量、水位自动监测设施;大坝上下游坝面、坝顶、溢洪道进出口、启闭机房等重要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设施;总容积10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库应配备卫星通讯设备,确保特殊情况下通讯畅通。二是控制运用规范化。《办法》规定: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水库山塘大坝经安全鉴定(技术认定、安全评估)为病险水库和病害山塘、危险山塘的大坝,应当采取除险加固、报废等措施。在除险加固或者报废前,应当采取空库运行或者限制蓄水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三是工程管理集约化。《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管理能力和实际需要,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的水库山塘由一个工程管理单位进行集中管理。公益性的水库山塘管理力量不足的,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可以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同时,公益性的水库山塘所需的运行、管理、维修和养护经费,按照工程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列入财政预算。

第三,责任追究明晰化。《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水库山塘运行管理责任追究的范围、方式、依据以及追究问责的“六种具体情形”。《办法》规定,对履行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予以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确保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主汛期即将来临,全市水利部门将继续把规范化管理的理念贯彻到水利建设管理的方方面面,再接再厉,全力以赴,全面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特别是水库山塘的安全管理,确保平稳运行、安全度汛。

主持人:谢谢狄鸿鹄局长,下面开始提问。

记者: 《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温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将有什么积极作用?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红健:水库山塘在兴利、减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如果一旦失事,也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因此加强水库山塘安全管理非常重要。《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弥补了水库山塘运行管理机制方面的短板,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一方面,确保了水库山塘工程本身更加安全。一是有利于管理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办法》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在每年汛期前,要公布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在人员配备、资金筹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确保了水库山塘管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有利于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办法》要求,水库山塘大坝上下游坝面、坝顶、溢洪道进出口、启闭机房等重要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设施,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应配备卫星通讯设备,实现全天候实时监管,促进智慧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水库山塘大坝要实行安全鉴定制度,病险水库山塘的大坝要及时采取除险加固、报废等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三是有利于管理队伍的进一步强化。《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公益性的水库山塘由一个工程管理单位进行集中管理;如公益性水库山塘管理力量不足的,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促进水库山塘运行管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另一方面,确保了工程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益。一是监测预报更加精准。《办法》规定,水库和重要山塘要逐步实现水雨情监测自动化,配置雨量、水位自动监测设施,这些设施的配置使水雨情能够测得到、报得出、报得准和预警信息有效传递,为水利防汛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二是控制运用更加规范。《办法》规定,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科学调度,精准控泄洪水,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否则将予以问责追责,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拦洪削峰减灾作用。三是城乡用水更有保障。通过对水库山塘的规范化管理,可以充分发挥水库山塘的调蓄功能,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调度和保护,确保全市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

记者: 《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温州将如何确保各相关部门落实到位?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郑祥孩:《温州市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出台后,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接下来,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要立即执行到位。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宣传,特别是要点对点的宣传到水库山塘相关责任人,营造加强水库山塘安全管理的浓厚社会氛围。二要强化业务联系。水利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工程安全检查督导,进一步健全“三个责任人”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水利行业监管责任人。每一座水库山塘都要落实一名行业监管责任人,由水利部门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担任,分片负责,联系到点,形成网格化管理。三要加强履职培训。对标水库山塘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和要求,组织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岗位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工程巡查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的技术指导,让每位责任人都熟悉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另一方面,要从严落实责任。一要加强监督管理。对照责任人清单,对水库山塘管理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和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一座水库山塘管理责任清晰,确保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要加强跟踪督查。加强对水库山塘的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对汛期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控制运用计划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问责追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三要强化隐患销号。水利部门将督促指导水库山塘管理责任主体加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市级跟踪、县级督办、管理单位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层层抓好落实,及时做好隐患整治销号,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更大效益。

记者:现在正值汛期,水利部门有没有哪些具体举措做好相关应对?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红健:今年以来,水利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备汛”,把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贯穿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到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全面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全方位做好水利防汛各项工作。一是不留死角,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前后组织开展了汛前大检查、占水阻水问题排查以及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等3轮专项排查和检查,检查各类水利工程2357处,发现各类隐患323处,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压实责任,确保水利工程度汛安全。在汛前明确并公布了工程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下发责任人履职手册和履职标准,组织开展水库责任人岗位履职培训,实现7179名责任人培训全覆盖。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每一个重点水利工程都落实一名水利行业监管责任人(共落实1949人)。三是严格监管,抓好水利工程调度管理。全市323座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完成编制和报批,各水库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控运计划。目前,全市所有水库均未超汛限运行,主要江河水位均在警戒水位以下。四是实时监管,实行工程可视化管理。在全省率先开展水利工程可视化建设,实现394个重点水利工程(34个在建,360个已建)、430公里堤防海塘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全天候实时监管。

二要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一是完成小流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主动履行牵头职责,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摸清小流域山洪灾害区域分布,科学划定威胁区域范围,全市共明确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2608个,每个重要村落均落实三清单一指标(建立防御对象清单、责任清单和举措清单,设置人员转移预警指标)。 二是完成山洪灾害转移人员信息排查。全面排查危险区转移人员清单,建立人员清单库,开展“浙江安全码”工作,目前小流域山洪灾害转移人员信息已录入52418人,录入完成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能力,实施水文防汛“5+1+1”工程,提升水文测报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水文站16个、水位站153个,建设三个双保障(双采集、双传输、双终端)120个,20座大中型水库均已配备卫星电话。同时,联合市气象局开展小流域山洪预报研究,提高山洪灾害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要加强超标准洪水防范。一是研究超标洪水防御对策。为应对水旱灾害防御中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组织编制温州城市、飞云江流域、鳌江流域3个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完善洪水调度、设施保护、人员转移等应急体系,目前市防指已正式批复。二是提升水库调洪能力。优化20座大中型水库控运计划,组织开展9座水库增设泄放洞分析论证,按照轻重缓急适时启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水库防洪调度能力。三是加强瓯江上下游跨区域联动。3月26日,与丽水市签署瓯江流域防御洪水协调合作备忘录,共享紧水滩、滩坑等大型水库调度信息,实现瓯江上下游联防联调。

四要抓实防汛值班演练。编制水利防汛应急工作预案,各县(市、区)都组织开展了应急抢险演练。全市水利部门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水利工程巡查制度,每个水利工程都配备专职巡查员,加强水库山塘、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并适时加密巡查频次,确保问题及时发现,确保温州市水灾害防御安全。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