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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瑞安市支行 |
中国人民银行瑞安市支行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瑞安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行的正确领导下,我支行坚持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工作取得较快进展。现将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瑞安市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瑞安市支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有序、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基层央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全行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股室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在各股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和更新制度,由有关部门负责向办公室报送,保证政府信息或事项全面、有效、及时地公开。 (二)保密审查严格,公开层层把关 我支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同时,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先审查、后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归类,采用规范的格式统一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有序。迄今为止,我支行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鉴于金融系统的特殊性,为保证国家金融安全,人民银行系统的内网与外网分离。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支行在建立政府信息联络员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2014年度,我支行共主动公开信息8条。 2014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主要信息的途径。 一是做好互联网站主渠道公开。通过“中国瑞安”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同时,通过“瑞安市中小企业服务网”及时发布辖内的经济金融信息。 二是充分利用《金融时报》、《瑞安日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宣传人民银行的工作动态和政策解读,有效提升金融知识宣传效果。 三是开展各类公开宣传活动。2014年,瑞安市支行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月”等各类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广场咨询等方式,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瑞安市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2014年度,瑞安市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瑞安市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14年瑞安市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2014年,瑞安市支行虽然扩大了主动公开力度,但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巩固和更好落实。二是联络员队伍有待加强。瑞安市支行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都是兼职人员,且变动性较大,容易造成工作脱节,在人员变更交接上需要加强管理。对此,我支行将继续加强宣传,力求增强基础央行的群众影响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及时更新动态,努力使支行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能为民所信、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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