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1- 28 16: 54: 56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公安局
字体:[ ]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护航经济发展,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 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办公室(电话:0577-658550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据职责任务要求和公众关注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五公开”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深入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完善我局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重要人事任免信息等信息,新发布企业信用修复等公告公示。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拥有对外信息发布新媒体账号9个,其中包括局本部的新媒体账号5个、交通警察大队账号3个、出入境管理大队账号1个。其中微信公众号名称:瑞安公安(raga110),粉丝人数11.23万,日均更新1条公众号文章;微博号:瑞安警察在线(微博账号:rgzzc@sina.com),粉丝人数1.9万,日均更新、转发微博10条以上;抖音账号:平安瑞安(抖音号:1323500080),粉丝人数1.4万,平均每周更新1条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起,答复8起。其中提起行政复议2起,维持2起;提出行政诉讼2起,目前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由我局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会商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拓展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等功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部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保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以进一步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市政府作出安排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和机制的建设和完善。

(六)热点难点问题回应方面。涉及全市社会治安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或重大舆情等信息,我局通过局官方微信、微博及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地予以回应,使广大市民群众能及时了解事实与真相。

(七)信息工作培训交流。2020年10月,我局积极派员参加省公安厅组织举办的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以更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1

185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6150

行政强制

11

0

34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98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我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8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2

0

0

0

2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群众的普遍认可,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一是全局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需深化,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提升的空间;二是信息公开风险评估意识和应对复杂疑难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不够,老百姓对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范围还不太了解,有些申请的内容属于问题咨询类。

下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效率,从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对信息更新、公开做到及时、准确、完整、高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加强分析研究,对申请集中依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大转化为主动公开的力度,全面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对引发复议诉讼典型案例的剖析,发现工作的短板和不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瑞安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