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1- 29 08: 47: 1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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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瑞安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ruian.gov.cn/)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瑞安市嘉宁路7号瑞安市司法局,联系电话:65813509;传真号码:65816726;电子邮箱:rassfj@126.com;邮政编码: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瑞安市政府网站、瑞安新闻瑞安号、政务微博等平台,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57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2条,通过瑞安新闻瑞安号发布44条,发布政务微博331条(其中,原创67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认真梳理和核查有关材料,及时做好回复和解释工作。2020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办结1件,内容涉及法律服务管理相关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按照具体部署,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好各业务线上产生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并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有效管理。

)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2020年瑞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司法厅、温州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公告公示、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复议等内容。整合网站和瑞安新闻瑞安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此外,我局还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瑞安日报、局各科室(中心)对外服务热线、“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公开栏法制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及时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543112.3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1

0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在信息获取的便捷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以制度引领,通过不断实践和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利用互联网等多种载体,促进政府信息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公开,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便捷度。三是优化信息公开程序。梳理完善单位内部公文制作、编辑审核、流转发布等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特别是要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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