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1- 29 10: 46: 4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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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及考核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瑞安信息公开网站水利局板块(www.ruian.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水利局联系(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12-15层,邮编:325200,电话:0577-65623363,传真:0577-65870186,电子邮箱:rasl@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20年,瑞安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标准,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与水治理情况等水利信息,让群众快速、便捷、深入地了解瑞安市水利建设基本情况和实施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瑞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科室,指定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理顺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投诉;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且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审核和依申请受理;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站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站所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三)加强组织培训。为更好地服务公众,年初总结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上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召集有关科室站所信息公开联络员召开一次座谈会,以会带训,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站所的工作内容及信息公开注意事项,着力推进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做好分类定项。结合工作实际变化,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定项,梳理出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应公开的机构信息类、公告公示类、人事信息类、行政许可类、财政信息类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五)规范信息发布。对各科室整理上报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至今未发现涉密信息上传网络。公文类信息审核,根据公文主动公开实施意见,以及各公文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公开信息基本上按照期限规定,在20个工作日之内更新维护,并按照平台提供规范格式发布。一年来,不存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4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891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收到和处理2件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栏目信息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主动公开不及时等情况,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强化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围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两大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多采用如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展示形式开展解读,以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到水利工作中来。拓宽畅通公众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注的水利热点,主动解疑释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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