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瑞安市动物防疫和病死畜禽收集处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瑞农〔2017〕106号)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2020年度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第一批补助资金183250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你们单位“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预算指标。资金来源:畜牧生产扶持资金。 该资金用于乡村防疫人员的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请各有关乡镇(街道)认真落实经费,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0年度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第一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瑞安市财政局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2020年度第一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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