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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瑞安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12- 23 14: 08: 5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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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校:

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关于明确瑞安市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的通知》(瑞发改价〔2020〕8号)精神,按照补偿办学成本,适度留有结余原则,在成本监审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核定瑞安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收费标准

学校名称

学费标准

(元/生·学期)

住宿费标准

(元/生·学期)

瑞安市新纪元实验学校

20000

500

瑞安市新纪元小学

15000

500

瑞安市北外附属学校

20000

1000

瑞安市瑞祥高级中学(初中部)

18000

1000

瑞安市南菁双语学校

14200

800

瑞安市惟理达书院

小学19600

/

初中21400

/

二、各学校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各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按照《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执行。

四、上述规定自2021年秋季开始执行。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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