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塘下镇第三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塘下镇第三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塘下镇第三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我局于2021年1月14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联合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据瑞发改投〔2020〕315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用字第330381202000083号)、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总平面批复等文件,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为9个班的办学规模,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3502.56平方米,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及附属用房等,另架空层23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6.87平方米,相关配套设施按相关规定同步建设。容积率0.94,建筑占地面积1068.97平方米,建筑密度28.76%,机动车停车位1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6个,绿化面积1302.60平方米,绿地率35%。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概算26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2万元,预备费47万元,建设用地费69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塘下镇拨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项目位于瑞安市塘下镇鲍一村。总用地面积3717.34平方米。 五、招标方式 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七、其他 (一)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交警大队、人防局、气象局、电力局、铁塔公司、通发办、公用集团。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 项目代码:2020-330381-47-01-138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