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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轮“五项管理”督查工作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 07- 13 10: 26: 4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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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政教督〔2021〕12号

各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1〕24

号)和《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瑞安市教育局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瑞政教督〔2021〕10号)的文件精神,我市要求各督学责任区组织责任督学6月8号前在“浙江教育督导”上报首轮五项管理督查结果。现将省督导平台首轮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督查完成情况

“五项管理”督导是作为 2021年责任督学首要任务,通知下发后各督学责任区精心组织部署,第六督学责任区等召开“五项管

理”专项工作会议,全面学习“五项管理”的精神实质,落实“五项管理”的具体工作安排。各责任督学采用校园巡查 、推门听课 、查阅资料 、问卷调查 、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客观评价学校“五项管理”的执行情况。第一轮实地督导和上传省督导平台共157所学校,督查覆盖率90%;共有64人次责任督学分别对76所学校数提出99条督查意见。有14名责任督学未按时完成18所学校的省督导平台督查情况上传工作,名单通报给责任区当天14名督学及时完成督查工作,现督查覆盖率为100%。

二、学校贯彻落实的各项措施

1、马鞍山实验小学就贯彻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在我市率先利用学校公众号及班主任微信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获温州市教育局副总督学的点赞,被温州督导处推荐给温州市其他县市区借鉴。根据第三届责任督学群统计我市先后有30所学校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营造出良好的“五项管理”宣传氛围。30所学校分别为:马鞍山实验小学、陶山镇中心小学、安阳实验中学、马屿镇第二小学、罗凤中学、锦湖实验小学、飞云第二小学、云周周苌小学、仙降中心小学、安阳实验小学、云周中心小学、马屿镇清祥小学、毓蒙中学、市侨贸学校、红旗实验小学、仙降江溪小学、湖岭镇潮基学校、马屿镇中心小学、湖岭镇鹿木学校、江南实验学校、莘塍实验小学、莘塍中心小学、莘塍第二小学、莘塍第七小学、莘塍第一中学、塘下实验小学、塘下新华小学、市养正学校、市阳光小学、瑞安市第三实验小学。

2、各校根据“五项管理”实地督查清单逐条对照,认真准备台账供责任督学督查。安阳实验中学在第一时间召开全教会分解落实“五项管理”的各项任务,新纪元学校经对“实地督查要点”详尽对标,该校两年前完善实施的学校管理制度已完全符合“五项管理”的各项要求,实施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五项管理督查未达要求情况:

(一)A1手机管理督查项,22所学校未达要求。

1、C1指标 无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学校共11所分别为:滨江小学、隆山实验小学、塘下镇场桥中学、塘下镇新华中学、塘下镇中心小学、塘下镇下林小学、仙降江溪小学、云周周苌小学、桐浦镇中心小学、碧山中学、桐浦镇桐溪小学。

2、C2指标 无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学校1所为:汀田第一中学。

3、C3指标 无手机保管装置学校16所分别为:瑞安市实验小学、潘岱小学、滨江小学、隆山实验小学、红旗实验小学、上望第一小学、东山小学、塘下镇场桥中学、塘下镇下林小学、汀田第一中学、莘塍第六小学、仙降江溪小学、江南实验学校、云周周苌小学、马屿镇第二小学、桐浦镇中心小学。

4、C4指标 无手机保管责任人学校9所分别为:滨江小学、隆山实验小学、上望第一小学、塘下镇下林小学、仙降江溪小学、江南实验学校、云周周苌小学、桐浦镇中心小学、碧山中学。

5、C5指标 校内无公用电话学校4所分别为:滨江小学、东山育英学校、侨贸学校、马屿镇第二小学。

(二)A2睡眠管理督查项,24所学校未达要求。

1、C11指标 未规定并严格执行中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00的学校1所为:云周中学。

2、C12指标 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23所分别为: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瑞安市第三实验小学、塘下镇海安学校、塘下镇鲍田中心小学、塘下镇第三小学、瑞安市崇文学校、汀田第三小学、莘塍第六小学、汀田实验小学(本部)、莘塍第三实验小学、飞云中心小学、江南实验学校、马屿镇第四小学、马屿镇顺泰学校、曹村镇第二小学、高楼镇东岩学校、高楼镇中心小学、高楼镇高楼学校、平阳坑镇学校、碧山中学、陶山镇中学、桐浦镇中学。

3、C14指标 没有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并调整作业量的学校1所为:塘下镇海安学校。

(三)A3读物管理督查项,4所学校未达要求。

1、C25指标 没有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进行有效管控的学校1所为:塘下镇罗凤中学。

2、C26指标 没有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的学校3所分别为:塘下镇罗凤第二小学、塘下镇罗凤第三小学、飞云中心小学。

(四)A4作业管理督查项,5所学校未达要求。

1、C27指标 小学1-2年级布置书面家庭作业的学校3所分别为:塘下镇罗凤第三小学、塘下镇罗凤第四小学、仙降江溪小学。

2、C28指标 小学3-6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超过60分钟的学校3所分别为:塘下镇罗凤第四小学、塘下镇新华小学、仙降江溪小学。

3、C32指标 教师没有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做到全批全改的学校2所分别为:塘下实验小学、塘下镇新华小学。

(五)A5体质管理督查项,19所学校未达要求。

1、C38指标 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在下午课后没有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的学校14所分别为:隆山实验小学、南菁双语学校、塘下镇上马小学、塘下镇鲍七小学、塘下实验小学、塘下镇新华小学、塘下镇罗凤中心小学、莘塍第三实验小学、仙降江溪小学、阁巷中学、高楼镇东岩学校、湖岭镇潮基学校、林川镇学校(金川校区)、林川镇学校(溪坦校区)。

2、C39指标 无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学校1所为:红旗实验小学(河埭校区)

3、C41指标 没有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 1次眼保健操的学校1所为:东山育英学校。

4、C42指标 没有建立中小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落实每学期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的学校3所分别为:瑞安市塘下中学、瑞安市龙翔高级中学、瑞安第九中学。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落实每月督查工作。各责任督学对照“五项管理”通知及《实地督查要点》采用多种方式一个月到校督导一次,对需整改学校落实“回头看”工作,整改不力的情况要及时上报责任区。并按要求登录“浙江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打开“五项管理专项督导”栏目,通过该功能在线填报实地督导情况。

2、学校抓好整改工作。各学校要按照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意见,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各责任区对整改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3、责任区做好督促和统计工作。各督学责任区要组织责任督学落实好“五项管理”督查工作,统计好“五项管理”工作督查人次、督查学校数、覆盖比例、整改问题数量、整改情况、发出的督导通报份数、约谈人次等情况,秋季开学后每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督导科。

4、加强指导宣传。市教育局督导科将开展第二轮巡查“五项管理”落实情况,做好第二轮的督查通报工作。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向有关媒体及时推介,做好督导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知晓度和社会美誉度。



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瑞安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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