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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红星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汽车主动轴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温环瑞建【2021】206号
2021/8/5
见附件
公告期为自2021年8月5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温环瑞建【2021】206号瑞安市红星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汽车主动轴生产车间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