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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9- 24 17: 18: 0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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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办装〔2021〕72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五育并举”教育理念,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 ]67号)、温州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温教基〔2018〕1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参训时长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中小学各学段研学旅行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和初、高中一二年级。一般情况,学校每学期组织安排1至2次研学旅行活动。每学年合计安排研学旅行活动小学段3-4天,初中段4-6天,高中段6-8天。

瑞安市学生实践学校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的4、5、7、8年级的学生进行1-2次研学实践活动,其他年级的学生或参加其他

研学基地活动的由学校自行安排。

二、组织领导

瑞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本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瑞安市学生实践学校具体负责全市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指导、协调及统计报备工作。

各有关学校要将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安排纳入课程计划,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相结合,有序组织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活动。要建立“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工作机制,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各中小学拟定的研学实践计划,按管理权限提前报教育局审批。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协同学校共同组织完成学生研学实践活动。

三、管理职责

(一)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工作职责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预案,加强安全管理。

2.完善后勤保障,做好学生食宿组织、管理工作。

3.完善组织管理,加强课程开发,制定活动方案,做好研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4.指导配合参训学校做好交通方案,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二)参训学校相关职责

1.报批备案。各中小学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的通知》(瑞教办安〔2014〕101号)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制定研学实践活动方案、研学实践活动安全预案(包括出行、交通安全)等上报局安保科审批(参加瑞安市学生实践学校活动由实践学校代批);各中小学须将审批后的申报表、研学实践活动方案、研学实践活动安全预案、研学实践活动班级学生名册等资料报瑞安市学生实践学校备案。

瑞安市学生实践学校实践活动备案联系人:李老师(教育网683311,13868563311),E-mail:rasjjdc@126.com。其他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研学实践活动备案联系人:黄老师(教育网663394,15967483394);电子邮箱: rasjjdc@126.com。

2.组织准备。与委托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提前与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做好对接工作,认真阅读《研学实践活动参训须知》(附件1);提前发放《告学生家长书》(附件2),经家长签字后回收和存档。

3.交通运输。选择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指定的具备运营专线的运输公司车辆或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汽车出租服务公司的大、中巴车辆作为参训学生的交通用车,教育局安保科做好监管工作。学校管理好学生在活动期间的就餐、路上交通安全等相关工作。

4.安全教育。做好研学活动安全教育,加强自护自救教育,提前了解特殊体质学生,避免患有心脏病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与剧烈活动。配合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做好学生实践活动日常的安全管理。

5.总结反馈。及时做好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反馈、参训感言征集以及研学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四、费用

(一)参加公办基(营)地活动费用。学生参加瑞安市学生实践学校林垟校区和瑞安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的实践活动费,由实践学校负责支付;学生参加瑞安市学生实践学校曹村校区的活动需另支付校外场馆课程费,计45元/人;学生参加实践活动交通费、餐费(控制在20元以内)由学生自负。贫困学生可免课程费及餐费(需出示证明材料),且控制在参训人数3%以内。

(二)参加民办基(营)地活动费用。参加实践学生的食宿、交通、活动、保险等费用由学生承担(学生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各民办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需明码标价及时公示,建议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减免。

五、注意事项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活动是全面落实新课程设置中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需要,是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需要,也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相衔接的创新形式,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各校务必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安全第一,并积极配合基地,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好“三会”。一是开好家长(或监护人)会,广泛听取家长(或监护人)对本次活动的意见或建议,让家长(或监护人)知晓研学旅行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二是开好学生会,对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安全、环境保护、文明礼仪和出行纪律专题教育。三是开好工作布置会,对活动负责人、班主任、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安全防护等方面知识培训,尤其要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岗位要求。委托的研学承办单位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出行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强化安全责任。如果在疫情期间出行,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由学校自行组织的,要根据学生人数配备一定比例的带队领导、班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协助学校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委托承办单位承办活动的,学校要对委托服务单位的资质、交通工具、参与服务人员及其安全措施等进行前置性审查,并做好行前、行中、事后的学生管理工作。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原则上不参加活动,受委托的研学承办单位必须为所有参加研学活动的师生购买研学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1.研学实践活动须知(模板)

2.告家长书(模板)

3.学校参加实践活动申报表(模板)

4.瑞安市研学实践基地名单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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