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14 16: 19: 5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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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号)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出现零星本土确诊病例,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人员,至少在抵瑞前1天向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备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出发国家、入境时间、入境口岸、航班车次、抵时间等信息

二、人员,在杭州市、嘉兴市等地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实行点对点闭环转运返回瑞安;在省外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优选私家车点对点”返瑞;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停留。抵瑞后纳入社区管理,倡导实施7天定点健康观察。

三、即日起,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浙东商贸城、裕安区百川明庭小区、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卫星社区金云国际商住楼,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陈屯镇杨店村、鲅鱼圈区熊岳镇宜城社区、和平社区、站前社区、北关社区、幸福社区、胜利村、丽华村、黎明村的来瑞返瑞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对上述地区所在县(市、区)来瑞返瑞人员查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长途客运站、港口码头、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以及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KTV、酒吧等室内密集场所,继续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五、新冠疫苗要“应种尽种、尽早接种”。已接种第一剂次的市民,建议在首针接种后4—8周内接种第二剂次,接种前请提前咨询接种点,预约接种,并携带身份证、首针接种凭证前往接种。6月10日前,统筹接种第一剂次、第二剂次疫苗,6月10-630日,原则上接种第二剂次疫苗。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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