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16:39:38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瑞安滨海新区管委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孙梦帆联系(地址:瑞安市莘阳大道508号,电话:0577-65610561,邮编:3252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瑞安滨海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瑞安滨海新区管委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更新机构信息15条、公告公示1条、人事信息5条、工作信息0条、财政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在首页《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清楚写明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处理程序与时限、书面答复等。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个,其中予以部分公开1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开展专职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综合科为承办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条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稳步提升全系统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能力。

3.完善制度建设。依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拟公开的信息均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并填写《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单》,有效防范涉密信息泄露。

(四)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数字化管理。依据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以及地方政府门户网站,落实主管责任。并根据新区工作需要,采取多样化方式公开。

(五)监督保障

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主抓、办公室协调组织、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对门户网站链接、信息更新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力度,组织相关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激发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同时,完善工作规范,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向公众公开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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