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10:45:39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源路1677号,电话:0577-65839022,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并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客观规律,丰富意见征集形式,通过公示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充分听取民意,让决策更充分更合理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2.管理公开。及时公开权责清单,落实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动态进行监管调整和发布有关情况。

3.服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微博、政务网站等方式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4.结果公开。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标、人员招聘等领域应公开尽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7件,其中公告288件,工作通知5件,政策解读2件,预决算2件,建议提案2件,行政处罚决定6件,知识产权统计数据1张。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稳落细落实。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有序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强化人员保障,配备一名正式在编人员及一名协管员负责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合规。

(四)平台建设

2021年公开本地工作动态信息897余条,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82余条,政务微博更新信息234余条;公开内容涵盖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信息、公示公告等常规项目,新增食品药品安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

1.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安排专人专干,将政府公开工作纳入对办公室的考核内容中,要求做到早对接、早联系,应公尽公。

2.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分工调整,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同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落实责任追究

3.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报各科室(分局)政务公开进度,对公开较慢、不足科室,落实专人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7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11

行政强制

12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000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000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300000

 1

(七)总计

40000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有待提升。部分依申请公开存在办理流程不规范问题,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好;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适用不够准确,对不予公开范围把握不严,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最小化适用原则贯彻打折扣。下一步将安排专业人员开展专题学习,积极参与技术培训,加大政务公开的流程性、规范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影响政务公开效率,更新不够及时。 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存在偏差 ,对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等理解掌握不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工作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下一步将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增加政务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督查检查。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单一。多渠道多形式政策解读的手段还不够新、不够多。下一步将增加政务公开多样性,在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开展线上线下媒体融合的多渠道、全方位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更丰富的渠道及形式,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精准性,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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