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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华阅眼镜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副眼镜镜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11- 01 09: 05: 1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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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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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华阅眼镜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副眼镜镜片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时代创业园19幢101室1层

瑞安市华阅眼镜制造有限公司

瑞安市华阅眼镜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01日,企业成立后因自身原因未投入生产,名下厂房用于租赁(位于瑞安市马屿镇时代创业园19幢101室)。现企业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的需要,拟使用自有厂房(位于瑞安市马屿镇时代创业园19幢101室西侧,面积约1060m2)进行生产。项目主要设备为注塑机、染色机、强化烘干一体机、镀膜机、超声波清洗机等,主要工艺为注塑、镀膜、染色、强化、清洗等。项目建成后,企业形成年产1000万副眼镜镜片的生产规模。

2022年10月28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瑞安市华阅眼镜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副眼镜镜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注塑、染色、强化、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分别收集、合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的DA001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时代创业园废水处理站(瑞安市协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纳管至瑞安市马屿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隔声、降噪措施。 固废:①固体废物管理要求: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或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固废的管理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②固体废物处置要求: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③台账要求:应当按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记录形式同步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11 月  01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08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2-11-01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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