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6/2022-207862 | ||
组配分类 | 历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2021年法治瑞安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和《法治瑞安建设六大抓手工作方案》等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局属两支行政执法队均获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执法工作先进集体,成功创建27个省善治村和25个省善治示范村,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观念。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提升干部法治意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活动等多种学习形式,全年组织5次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座谈会,并组织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将干部职工学法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是强化执法普法阵地建设,提高法治宣教实效。2021年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协作机制建设工作备忘录,继续与市人民检察院合作推进温州首个非法捕捞生态修复教育基地宣教普法工作,通过展览、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示范基地惩治、普法、警示等作用。同时,注重“以案释法”,组织召开“面对面”安全生产宣教、渔业资源损害赔偿确认等多个会议,邀请乡镇(街道)农办人员、渔业公司负责人、渔民、行风监督员代表等参与,提升各阶层普法实效;同时,通过电视台、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局专项整治普法行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动物防疫法答题、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边执法边普法,共开展各类宣教普法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纪念品3000余份。 (二)全面履行职能,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机关。 一是疫情防控和法制建设两手抓、两不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深入群众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相继派出三分之一以上局职工赴塘下镇防控一线结对支援,并下沉到社区参与卡口管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点对点解决农企在生产过程中碰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强化农企负责人依法生产、依法维权的理念。 二是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精准梳理符合实际办理情况的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事项办理层级,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继续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和动物诊疗许可等事项证照联办工作,实现“一个窗口收件,同一窗口出件”,全年联办7件。进一步推广“渔小二”自助办证系统工作, “渔小二”自助终端办证系统全面投入使用,“一件事情”集成办理,有效解决渔民操作难、申请难、缴费难等三大问题。同时,进一步提升偏远地区渔业审批效率,继续协同北麂乡政府建立审批办证长效协作机制,联合办理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国籍证书82本,为北麂乡渔民节省因换发证书所产生的交通住宿费用15万余元。 三是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农企健康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夯实“情系三农 强农富民”服务品牌,加强入企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人才等资源,开展以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活动。梳理、制定涉企行政指导目录和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强化涉企服务,积极开展涉企法治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制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及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对2019年(含)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进一步存量清理,加强了对2021年增量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清理和审查规范性文件共2件。 二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强化法制人员和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及时梳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开、公示。 (四)全力创建验收,深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1年,我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21年成功创建验收27个浙江省善治村和25个浙江省善治示范村。 (五)深化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一是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瑞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进一步整合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职能及原有分散的执法队伍,完善执法规范、内部管理、考核办法、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021年获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执法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多项制度,并严格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6件(含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其中集体讨论重大案件9件,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行政执法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23.9%,“双随机”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队伍仍有待加强。一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转隶人员暂无法全部到位,招新工作又受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开展缓慢,导致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二是人手短缺导致穷于应付日常事务,无法满足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三是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与上级指导标准也有差距,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水平仍有待提升。局部分转隶人员缺乏行政执法经验,整体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办案人员对新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不熟悉。 (三)法治氛围仍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比较薄弱,个别业务科室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欠缺,习惯性将依法行政让位于行政效率。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健全普法责任制与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增强农村、农民法治观念,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化治理。 (二)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行政管理措施,积极推动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配置,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制定精准培训方案,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装备建设投入,持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条件保障。 (四)加强农业农村普法宣传。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丰富普法形式,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农业农村系统法律法规宣传。 (五)继续做好善治示范村创建工作。2022年将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继续做好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