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3/2022-216768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其他 |
文号 | 瑞经稳〔2022〕1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有效性 | 有效 |
瑞安市经济稳增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商贸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瑞安市商贸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2月21日瑞安市人民政府第1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经济稳增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安市商贸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商贸业快速发展,以商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六稳”“六保”,为我市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作出更大贡献,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镇街联动、市场主导、政策扶持、分步推进”原则,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方式,积极引导我市非贸易企业开展“工贸分离”“建贸分离”“服贸分离”等(以下统称“工贸分离”)工作,同步推动“贸贸分离”,推进分离出的贸易企业入库纳统,2022年完成任务120家,力争入统销售额达到50亿元。 三、二、工作步骤 (一)1月底前,由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对产值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并提供给市商务局。 (二)2月15日前,由市商贸业提质扩容工作专班牵头,发改、经信、商务、财政、住建、统计、税务等有关部门专人负责,联合指导,乡镇(街道)根据任务和企业实际确定1-3家试点,对初步筛选的企业上门对接,确定30家试点企业。 (三)2月底前,乡镇(街道)指导督促企业成立商贸公司,并提供名单,由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配合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四)后续每月参照上述时间依次推进工作,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商贸公司注册工作。 三、扶持政策 对实施贸易分离的商贸企业、电商企业、限下样本单位予以奖励,助力其做大做强。 1.对“工贸分离”后纳统的贸易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退库后再升限的不予奖励,第二年退库的对奖励资金予以追回); 2.纳统后的第二年、第三年全年仍在库的分别予以10万元的奖励; 3.纳统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退库后再升限达到的不予重复奖励); 4.入统后第二年起,销售额同比增长达到15%以上,奖励5万元;达到25%以上,奖励8万元; 5.以上1-4条款,建贸分离、服贸分离企业参照执行,贸贸分离企业奖励参照减半; 6.前三年对商贸企业产生的办公用房租金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70%、第三年50%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贸贸企业参照执行; 7.税务部门负责做好税收政策辅导,协调分离后的税后征管工作。 8.限下样本单位根据原始凭证记录上报统计数据,并设置统计台账,按照基层统计网格化验收结果,分别给予0.1万元、0.2万元、0.3万元的奖励。 9.电商企业纳统,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10.以上奖励不受地方综合贡献度总量控制,奖补政策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试行,达到可兑现条件后,次月即可兑现奖励。 上述奖励政策试行一年,视工作推进及成效评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市商贸业提质扩容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二)强化镇街联动。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工贸分离”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深入非贸易企业,认真调查摸底,加强宣传引导,规范有序推进“工贸分离”等工作。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各乡镇(街道)协同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部门基层站所,上门指导企业做好“工贸分离”工作。 (三)规范电商上限。开展电商入统工作,排摸具备上限规模的电商企业,挖掘培育一批,做好统计入库认定工作,年度任务另行下达。 (四)抓好限下样本。对限下样本单位进行走访调研,摸清底数,开展限下样本单位储备轮换,及时进行优化调整,争取在不超过限额标准的前提下,提高限下样本的数据质量和增速。 (五)探索模式创新。通过主动对接、以商招商、以企招商等方式,探索各功能区、国有平台工程类项目、优质项目,引导同步成立商贸企业。同时,推进建贸分离、服贸分离、贸贸分离等多种模式。 (六)加强业务指导。发改、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业务指导,指派专业人员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对“工贸分离”企业的注册登记、企业入库等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企业“工贸分离”工作迅速有序开展。同时,开展“工贸分离”企业的专项培训,提高企业统计、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及业务操作能力,全方位促进“工贸分离”工作。 (七)扩大宣传引导。制作政策宣讲单,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推广“工贸分离”成功案例,提高企业对开展“工贸分离”的认识,消除顾虑,引导企业自愿、主动实施“工贸分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八)严格考核通报。按照《2022年瑞安市“工贸分离”入库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将各乡镇(街道)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绩内容,并加大“工贸分离”在综合考核中的比重。考绩办和商务局要强化督查推进,严格考核奖惩,定期通报各乡镇(街道)完成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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