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施教区户籍生第二次信息发布的通知 |
各教育学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精神,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瑞教义〔2018〕479号)要求,请各公办学校依据温州市教育局提供的瑞安户籍生信息,排摸数据截至2022年3月23日。其中主城区安阳实验中学、安阳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隆山实验小学、集云实验学校、市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瑞祥实验学校、万松实验小学、毓蒙中学等10所学校,及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必须排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近三年入学施教区户籍生人数。户籍生信息等待温州提供后转交各教育学区、学校。 各公办学校要参照发布模板(见附件),原则上于3月31日前通过学校网站“阳光招生”专栏等渠道发布本校户籍生人数信息。同时各公办学校要于3月30日前做好数据上报汇总工作,学区属学校先报送对应教育学区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义教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义教科。联系人,尹智孟,联系电话:653798。 附件:瑞安市**学校2022年招生施教区户籍生第二次信息发布(模板)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