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养正学校综合实验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养正学校综合实验楼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瑞安市养正学校: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养正学校综合实验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2年5月16日发起会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审查并反馈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和完善。依据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单(收文编号:4-50)精神、瑞发改投〔2022〕218号、瑞资规改〔2021〕28号文件和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总平面批复等,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新城建筑设计院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新建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392.39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009.92平方米,办公用房44.47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338平方米,门卫28平方米,另新建地下室建筑面积90平方米。相关配套设施按相关规定同步建设。容积率0.61,绿地率12.37%,建筑密度17.52%。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概算12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万元,预备费36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投资拨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项目位于瑞安市马屿镇江浦村养正学校现状围墙内,学前路以北,陶篁公路以东。总用地面积9644.99平方米。 五、招标方式 瑞安市养正学校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七、其他 (一)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人防局、气象局、供电局、铁塔公司、通发办、公用集团、马屿镇人民政府。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印发 项目代码:2105-330381-04-01-562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