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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 09- 27 09: 57: 0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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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

四、名词解释..............................................................................................................(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温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规划、标准。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度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组织和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维护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度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全市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创新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瑞安市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瑞安市医疗保障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局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基金监管科。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420.48万元,支出总计3,420.4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853.26万元,增长33.24%。主要原因是:一、医疗救助增加432万,温州市医疗救助办法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比2020年救助对象增加了支出型贫困,保障待遇增加了门诊救助;二、企业基本医疗退休体检费新增281万,原因是2年一次体检,19年体检费用小头部分在2020年结算,2021年体检费用在2021年结算.占总金额大头;三、人员变动工资奖金追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20.4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2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1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2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45万元,占37.00%;项目支出2,154.96万元,占63.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20.41万元,支出总计3,420.41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853.26万元,增长33.24%。主要原因是一、医疗救助增加432万,温州市医疗救助办法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比2020年救助对象增加了支出型贫困,保障待遇增加了门诊救助;二、企业基本医疗退休体检费新增281万,原因是2年一次体检,19年体检费用小头部分在2020年结算,2021年体检费用在2021年结算.占总金额大头;三、人员变动工资奖金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2.26万元,增长33.80%。主要原因是:一、医疗救助增加432万,温州市医疗救助办法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比2020年救助对象增加了支出型贫困,保障待遇增加了门诊救助;二、企业基本医疗退休体检费新增281万,原因是2年一次体检,19年体检费用小头部分在2020年结算,2021年体检费用在2021年结算.占总金额大头;三、人员变动工资奖金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40.88万元,占1.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83万元,占2.49%;卫生健康(类)支出3,216.96万元,占94.2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0.75万元,占2.0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97.46万元,支出决算为3,41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1%,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年中追加预算400万元,企业基本医疗退休体检费项目年中追加预算100万元以及人员调动等工资奖金调增。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3万元,支出决算为4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1%,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温州市医保信息系统市级集中项目于2021年2月份完成,2021年7月26日温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要求签订温州市医保系统市级集中项目付款合同的函》明确规定瑞安市对该项目的分摊费于2022年支付,故预算年中调整减少150万,其中包括该项部分金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3月、4月分别新增事业单位人员一名,10月调出一名行政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57万元,支出决算为2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3月、4月分别新增事业单位人员一名,10月调出一名行政人员。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0月调出一名行政人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39万元,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3月、4月分别新增事业单位人员一名。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3月、4月分别新增事业单位人员一名,10月调出一名行政人员。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908.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温州市医疗救助办法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比2020年救助对象增加了支出型贫困,保障待遇增加了门诊救助,追加预算4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3.67万元,支出决算为25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休补贴、通讯补贴、抗疫补贴以及综合考绩奖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温州市医保信息系统市级集中项目于2021年2月份完成,2021年7月26日温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要求签订温州市医保系统市级集中项目付款合同的函》明确规定瑞安市对该项目的分摊费于2022年支付,故预算年中调整减少150万,其中包括该项部分金额。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8.72万元,支出决算为58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综合考绩奖及在职人员支出(事业)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9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休补贴、通讯补贴、抗疫补贴以及新增事业人员工资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4.1万元,支出决算为25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未开展培训以及编外人员奖金部分予以2022年初结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基本医疗退休体检费项目因结算需要年中追加预算1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4.28万元,支出决算为7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3月、4月分别新增事业单位人员一名,10月调出一名行政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00万元,下降56.2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00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八)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8.89%,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占100.00%,与2020年度相比,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招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8.89%。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累计2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及同级医疗保障局交流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支出,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同级医疗保障局交流学习,接待2批次,累计2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2.54万元,支出决算为6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3%,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少量跨年度报销结算业务;比2020年度增加5.91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3月、4月分别新增事业单位人员一名,10月调出一名行政人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4.8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瑞安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214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医疗救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2万元,执行数为581.8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落实符合条件对象救助待遇;二是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2021年受系统更新及工作交接影响,部分月份资金拨付发放不及时;二是预期绩效目标填报不够完整,产出指标未按照绩效目标细化,如缺少“救助资金支付及时性”等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已完成系统交接工作;二是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应与产出和效益紧密相关,且符合客观实际。


绩效自评表








项目单位名称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经费

项目责任部门

李捷成

项目负责人

周叶

联系电话

66862850

项目基本情况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财政支付数

执行率(%)

0.00

5820000.00

5820000.00

5818432.12

99.97%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简述

自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1、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的科学、合理性,5分。项目预算编制存在下列问题的,各扣1分,扣完完止:(1)项目设置与部门(单位)履职无关或与部门(单位)职能衔接不够,与其他项目存在重叠交叉;(2)将由非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事项列入本级项目支出责任范围;(3)项目支出事项测算没有具体的数量、规格、型号或人数、天数等基本信息;(4)项目支出事项测算与市场价格相差很远,或没有体现厉行节约原则;(5)将未经市政府批准,或未受托履行政府职能的中介机构、协会、学会等非预算单位的经费补助编入项目预算;(6)将接待经费、未经批准的临时人员工资或没有依据的津补贴、奖金、福利等编入项目预算;(7)将没有具体内容的“其他”、“不可预见费”和“机动经费”等编入项目预算。 2、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3分。申报的产出或效果类绩效目标没有设定相关联的绩效指标,各扣1.5分;设置的产出或效果类关键性指标可以量化而没有量化的,各扣1分;没有申报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不得分。 3、项目预算(投入目标)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性,2分。在既定资金规模下,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资金规模过大或过小的,不得分;没有申报绩效目标,无法判定项目投入目标与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性的,不得分。

项目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保发﹝2019﹞1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0﹞78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进行救助,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100%。

10

预算执行率

10

预算执行率S≧95%,得满分;每下降1%,扣0.25分,扣完完止。

99.97%

10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5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5分。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得10分。其中,购买商品和服务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监管程序或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制度为《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0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内容执行。

15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15

1、资金支出合理合规率=(项目资金支出-不合理合规性资金支出)/项目资金支×100%。2、不合理合规性资金支出是指项目资金支出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支出,如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白条入账等。 3、资金支出合理合规率S=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完止。

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支出,不存在不合理性资金支出。

15

项目产出

30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产出类目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定性分成:完成、基本完成、基本未完成、未执行四档,分别按100%、90%-60%、50%-10%、0%计分。

项目产出经过严格的预算,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30

项目效益(效果)

20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效益或效果类目标),细化为项目成本控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取得效益或效果的量化比例计分;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90%-70%、30%-10%、0%计分。

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明确因病致贫对象的认定与救助政策;实现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还需进一步完善大额医疗费用预警机制,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5

合计

100


95

评价结果

优 90分≤得分≤100分;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5分≤得分<80分;差 得分<65分;执行率低于90%不得自评为优秀;执行率低于50%自评为中及以下


备注:在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按项目个数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开展复核评价,并设置“负向指标”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城乡医保参保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24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6.79万元,完成预算的55.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城乡医保户籍人口参保率计划达到99%以上;二是贫困人员资助参保率达到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项目管理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精确测算,合理投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提升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水平;二是强化项目跟踪问效,确保制度落实、监管到位。


绩效自评表








项目单位名称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费

项目责任部门

李捷成

项目负责人

李捷成

联系电话

13958883138

项目基本情况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财政支付数

执行率(%)

0.00

300000.00

300000.00

167869.40

55.96%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简述

自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1、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的科学、合理性,5分。项目预算编制存在下列问题的,各扣1分,扣完完止:(1)项目设置与部门(单位)履职无关或与部门(单位)职能衔接不够,与其他项目存在重叠交叉;(2)将由非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事项列入本级项目支出责任范围;(3)项目支出事项测算没有具体的数量、规格、型号或人数、天数等基本信息;(4)项目支出事项测算与市场价格相差很远,或没有体现厉行节约原则;(5)将未经市政府批准,或未受托履行政府职能的中介机构、协会、学会等非预算单位的经费补助编入项目预算;(6)将接待经费、未经批准的临时人员工资或没有依据的津补贴、奖金、福利等编入项目预算;(7)将没有具体内容的“其他”、“不可预见费”和“机动经费”等编入项目预算。 2、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3分。申报的产出或效果类绩效目标没有设定相关联的绩效指标,各扣1.5分;设置的产出或效果类关键性指标可以量化而没有量化的,各扣1分;没有申报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不得分。 3、项目预算(投入目标)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性,2分。在既定资金规模下,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资金规模过大或过小的,不得分;没有申报绩效目标,无法判定项目投入目标与产出、效果目标的匹配性的,不得分。

项目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社区人力社保平台工作经费安排的通知》(瑞人社〔2013〕272号)、《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拨2021年度社区(村)医疗保障工作经费的通知》(瑞医保〔2021〕31号 )文件精神,根据所辖各社区(村)城乡医保参保任务的完成情况,将经费分解下拨至各社区(村),用于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10

预算执行率

10

预算执行率S≧95%,得满分;每下降1%,扣0.25分,扣完完止。

55.96%

0.24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5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5分。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得10分。其中,购买商品和服务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监管程序或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制度为《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拨2021年度社区(村)医疗保障工作经费的通知》(瑞医保〔2021〕31号 )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内容执行。

15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15

1、资金支出合理合规率=(项目资金支出-不合理合规性资金支出)/项目资金支×100%。2、不合理合规性资金支出是指项目资金支出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支出,如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白条入账等。 3、资金支出合理合规率S=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完止。

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支出,不存在不合理性资金支出。

15

项目产出

30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产出类目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定性分成:完成、基本完成、基本未完成、未执行四档,分别按100%、90%-60%、50%-10%、0%计分。

项目产出经过严格的预算,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30

项目效益(效果)

20

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效益或效果类目标),细化为项目成本控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取得效益或效果的量化比例计分;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90%-70%、30%-10%、0%计分。

2021年我市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1254145人,户籍参保率为99.83%。

20

合计

100


90.24

评价结果

优 90分≤得分≤100分;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5分≤得分<80分;差 得分<65分;执行率低于90%不得自评为优秀;执行率低于50%自评为中及以下


备注:在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按项目个数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开展复核评价,并设置“负向指标”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委托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单位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及良好。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分析。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汇总)公开表.xls

财政复评-城乡医保参保工作经费.pdf

财政复评-城乡医疗救助经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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