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0:47:58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审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瑞安市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审计局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20楼,电话:0577—65839579,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审计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审计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截至2022年底,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依申请公开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二是深化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关乎人民福祉的大事要事实施审计,依法发布2020年度瑞安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摘要)、2020年度瑞安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瑞安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专项审计调查等结果公告;三是推动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部门预决算等情况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优化完善工作流程。一是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二是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保存备查,规范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

(三)平台建设方面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按时完成本市审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科学调整公开栏目结构布局,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多个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又分为12个子栏目。三是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实现科室之间专人专岗联动,共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健全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市审计局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开展解读审计相关政策的力度还不够。二是群众参与程度较低。

2023年,市审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新形势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新期盼,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流转、归档全周期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审查程序,拟公开信息全部进行逐级审查及纠错,尤其加强对重点稿件的校验核对,做好前置风险识别。

二是着力优化公开渠道建设。完善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管理,主动做好各项审计信息更新维护;加强政民互动渠道的维护管理,落实专职人员,确保渠道畅通,群众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接收、反馈。

三是着力强化监督保障。积极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规章制度,提升对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而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公开责任意识。做好与市政府办公厅、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有关处室的沟通联系,及时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改进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审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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