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9/2023-187253 |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5 (一)发展基础.................................................. 5 (二)面临形势.................................................. 8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9 (三)总体目标................................................. 11 三、主要任务.............................................................................................................. 12 (一)着力提质增效,完善多层次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2 1. 完善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 12 2. 健全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 12 3. 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13 4. 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 13 (二)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14 5.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 14 6.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15 7.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15 (三)着力老有所医,完善全周期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6 8. 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 16 9. 持续推进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 17 10. 努力增加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供给......................... 17 11. 积极推进安宁疗护服务................................... 18 12.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18 (四)构建广覆盖老年文教供给体系............................... 19 13. 创新发展老年教育....................................... 19 14. 繁荣老年文化........................................... 20 15. 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事业................................... 21 (五)营造包容性老年社会参与环境............................... 22 16. 加强积极老龄观宣传教育................................. 22 17. 推进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22 18. 发展老年志愿服务....................................... 23 (六)突出友好主题,加快建设老年宜居环境....................... 23 19. 持续推进适老设施建设和改造............................. 23 20. 传承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24 21.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4 22. 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25 (七)围绕社会需求,发展特色老龄产业........................... 26 23. 培育老龄产业体系....................................... 26 24. 繁荣老年用品市场....................................... 26 25. 支持老龄产业做大做强................................... 26 (八)坚持共建共治,推进老龄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27 26. 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 27 27. 强化老龄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能力......................... 27 28. 加强老年群体社会管理........................................................................ 28 四、保障措施.............................................................................................................. 28 (—)加强组织领导............................................. 28 (二)完善投入机制............................................. 29 (三)壮大工作队伍............................................. 29 (四)强化信息支撑............................................. 29 (五)加强督促检查............................................. 30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参照浙江省、温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瑞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狠抓工作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老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了《瑞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系列文件,形成了清晰的顶层设计,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成立了瑞安市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10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整合了医疗、养老、医保、教育等老龄发展各项政策和资金,形成了完整的老龄政策支撑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人群和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1万人,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均达95%以上;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2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长期护理保险持续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医康养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医养结合工作稳步推进,市人民医院、塘下人民医院均设立了老年医学科,15家医疗机构设置了康复医学科,共设置老年康复护理床位1071张。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飞云分院列入全省第一批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试点项目,莘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入温州市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在市人民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飞云分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已有3家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在3家养老机构内设了医疗机构,并纳入医保定点。 全市22家基层医疗机构与50家养老机构签约巡诊服务,老年人签约率78.49%,每年免费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定期随访管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率达到65%以上,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 ——老年人社会参与和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十三五”期间,我市老年教育发展取得长足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市有市本级老年大学1所,开设21个专业,在读学员人数达3400多人,近5000人次,近五年增加了近70%。网络不断健全。2020年我市新建塘下、湖岭2所镇级老年大学,依托乡镇社区学校建立社区老年学习苑25个,基本做到了老年教育机构乡镇全覆盖。各镇(街道)均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全市共有门球场25个,地掷球场8个,气排球场13个,健身路径1000多条;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老年体育健身协会等老年兴趣组织,成立各级各类体育社团21个;建立村级老年体协938个,会员16万多人,常年开展文体活动;“十三五”期间,成功举办第八届老年人运动会。 ——敬老助老氛围日趋浓厚。每年开展“敬老月”活动主题,暨“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主题走访慰问、志愿服务活动。宣传老龄健康政策、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为老维权工作成效显著,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形成了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街道(乡镇)老年法律服务点覆盖率达到100%。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解答”。 “十三五”时期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应看到,高质量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对照我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重要窗口”的目标,还存在明显短板,主要表现在:城乡老龄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农村老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够合理,服务供给不够多元,人才队伍短缺;老年医疗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不足,服务的可及性、精准性有待提高,医养结合有待深入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力量和任务要求不匹配,基层基础薄弱;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与社会经济发展不适应等。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重要窗口期。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深入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问题。 1.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给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老龄事业向着更高目标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也提出更高要求。 2.人口快速老龄化、高龄化发展趋势对老龄事业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从人口结构变化看,全市人口发展进入深度转型阶段,2020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25.15万人,占总人口的19.99%,同比上升0.51%。随着老龄化、高龄化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随之大量增加,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激增。与此同时,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趋势明显,家庭风险保障能力和照护服务能力相对下降,需要进一步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发展银龄经济。 3.老年人健康需求升级,对全面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老年人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更为严重,同时,健康越来越成为老年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对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4.数字鸿沟的存在对深化老龄事业升级改革提出新的 方向。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医学快速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新的支撑和动力。把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引入老龄事业各个领域、环节,弥合数字鸿沟,打通供需壁垒、链接更多资源、提升服务效能,根据老年人认知与行为特征,优化智能服务产品和体系,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模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1.党委领导,多元共建。坚持党对老龄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全民行动,创新老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加强顶层设计,精准施策,提升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 2.以人为本,健康为基。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改进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改革老龄事业管理机制。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项长期性战略任务,健康是保障老年人独立自主和参与社会的基础,推进健康老龄化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百年大计。 3.问题导向,提质增效。真正使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成为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真正使老年人成为老龄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加强分类指导,破解养老、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注重质量效益。进一步增强涉老政策的针对性、协调性和系统性,促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不断优化老年服务产品供给,确保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 4.创新引领,科技支撑。把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强大动力,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活力,着力解决老龄事业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推动医疗养老服务智慧化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立足资源整合视角和老年友好社区理念,优化数字为老服务功能,体现数字服务的适老化。 5.统筹兼顾,城乡均衡。坚持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提升老龄事业整体水平。注重城乡、区域老龄事业和谐发展,加强城乡统筹,引导资源配置向基层、向农村倾斜,促进老龄事业的城乡一体化发展。 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格局效能全面释放;养老服务更加丰富、均衡、优质、高效,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老年健康支持全面升级,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老年人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服务更加丰富、可及,社会参与更加普遍;老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市场规模和供给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社会环境更加友好,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和代际和谐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十四五”时期瑞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建立完善覆盖全民的、公平公正的、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切实提高老年社会保障能力。 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万以上。从公平公正角度出发,适度缩小不同群体之间差距,建立农村老年人养老金动态增长与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异,缓解农村老年人贫困问题。 2.健全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 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保筹资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适度向重特大疾病和特困老年群体倾斜,稳步提高老年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和医保基金绩效管理水平,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续接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费用报销问题。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逐步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深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任分担,保障基本;统筹协调,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适时、稳妥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政策,解决包括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在内的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逐步扩大参保覆盖范围,调整保障待遇,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95%,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全面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优待政策,继续完善高龄老年人养老津贴制度,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提高津贴标准。逐步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优化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购买与赔付制度。发展普惠型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政府为特殊老年群体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确保困难老年人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优化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服务。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建立“救急难”长效机制,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救助。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募捐、慈善信托等慈善公益活动。 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需求,注重激发家庭养老功能,着力补齐短板,着眼于高质量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全面激发体系化的力量。 积极探索多元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路径,健全公建民营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加大公益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养老需求。推动养老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实施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聚焦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和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机构认知障碍专区建设。 落实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规定,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养老机构进入城区、老年人集聚区,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长效运营机制。规范居家养老照护项目、标准和流程,鼓励养老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探访制度。建设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探索发展“物业服务+居家养老”。增强家庭养老功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人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用人单位保障职工探亲休假权利,采取分散灵活休假方式方便职工探亲和照料老年人。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 加大对农村,特别是山区、海岛等地区基本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和服务供给,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快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全市敬老院均达到养老院二级以上标准。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为老年人 提供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鼓励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巡回上门服务。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鼓励各地通过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子女缴纳等方式设立养老基金、孝德基金,缓解农村老年人生活困难和养老问题。 着眼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要,加快补齐老年医疗资源短板,着力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公平可及、综合连续、就近就便、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医。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宣传,引导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生活习惯,提升健康素养。开展老年人营养状况监测和营养干预行动,推动养老机构、老年食堂和为老年人提供配送餐服务的企业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落实老年人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实施慢性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实施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持续开展7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和50-74岁重点人群大肠癌筛查。加强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综合干预,持续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防控能力,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对老年人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确保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优先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机构建设和床位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合理确定老年医疗机构发展布局,加大土地供应、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鼓励医疗机构转型发展或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充分挖掘潜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供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提升老年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床位占比。落实《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加快推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25年,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到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实现三级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设置全覆盖。以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服务能力,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长期 照护等服务。到2025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30%以上。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长期照护服务,大力发展连锁化、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机构,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小规模多功能的整合型护理服务中心、社区护理站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为行动不便的居家高龄、失能等老年人,以及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等建立家庭病床,开展上门服务。加强系统培训,提升老年康复、护理队伍业务素质,鼓励退休医务人员积 极参与人才培训和服务指导。 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服务联动机制,完善转诊和会诊服务,加快建立安宁疗护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加强安宁疗护病区和床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建立安宁疗护中心。鼓励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至少有2家医院和2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宁疗护相关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对安宁疗护的认知度。 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落实税费优惠、用地保障、投融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分院或医疗服务点,或者利用相关资源开展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和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设施建设,进一步整合医疗、养老和康复等服务资源,促进机构、社区、居家服务紧密衔接,为老年人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突出基层社区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实现与养老机构签约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建立医共体、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间的医疗养老联合体,促进老年患者双向有序转接。加快推进网络医院建设和远程医疗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线上与线下服务结合。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机构执业,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行业监管,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加强老年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保障老年人基本文化权益,健全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老年教育顶层设计,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支持力度,推进将老年教育纳入政府《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用好办学资源,不断完善市乡村三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服务覆盖。依托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老年电视大学办学网络体系,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进一步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推进社区老年教育提质扩容,增加基层和农村老年教育供给。完善养老服务 机构老年教育功能,推进“养学”结合。加强老年教育优质学校、特色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探索开展高端化、精品化老年教育,满足高品质服务需求。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在职、退休教师和专家学者等支持、参与老年教育。建立支撑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和数字化资源配送体系,依托“第三年龄学堂”,推动“互联网+老年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强老年教育内涵建设,促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老年旅游、文化休闲等产业联动发展,开发老年研(游)学项目,建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个性鲜明、行业优势突出的学习体验基地。 推进基层单位和社区老年活动平台建设,提升各级文化馆、图书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专业人才和业余爱好者相结合的老年文化队伍建设,支持建立老年人文化艺术组织,扶持培养有影响的老年文化艺术团体。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鼓励创作发行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制作适合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的优秀老年文化作品。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资源服务。 加强老年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推进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实现老年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覆盖城乡。在城市改造和新建体育场馆时,统筹考虑安排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向广大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优化改进现有的体育设施,科学合理安排健身活动的区域和时段。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办好瑞安市老年人运动会。持续推进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及老年体育现代化村(社区)建设,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建立政府主导、渠道多元的老年体育事业投入机制,适当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体育活动、赛事和场地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老年体育服务水平,到2025年,与我市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相适应的老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健身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智慧化水平明显提高。 践行积极老龄观,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行,拓宽老年人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渠道,发挥老年人的积极性、能动性、自主性,推动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为老龄社会持续注入发展动力。 将积极老龄观融入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全过程。搭建展示老年人知识技能、工作成就、优良品行的平台,宣传激励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加强老少互动交流,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老年人的潜能和优势,正确看待老年人在家庭、社会和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保持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实现人生价值。 研究制定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文件。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支持老年人才再就业和自主创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工作岗位,帮助有意愿的老年人接受岗位技能培训。鼓励有关方面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开展劳务中介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为老年人制定弹性工作制度,加大就业灵活性。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保障老年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权益。 支持老年人积极参加城乡社会治安基层公共事务、矛盾纠纷调解、科教文化宣传和公益慈善等活动。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的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等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老专家、老知识分子为基层、农村送健康、送文化、送科技。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银龄互助”活动,为高龄、失能、空巢等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视、生活照护和应急救助等服务。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探索实施“时间银行”。 打造一流的老年友好宜居环境,加快构建“无障碍、无死角、智慧化、人文化”的全生活场景“硬件”体系,形成架构健全、科学合理、系统集成、标准规范的“软件”体系。 贯彻落实老年服务设施、公共设施无障碍标准和适老化规定,确保新建、改建设施全部满足无障碍和适老化要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社区道路设施、休息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进行综合性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小区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加装电梯。支持、引导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救助功能,对老年人住宅室内设施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改造。完善老年友好交通服务体系,加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隔离带等适老化改造力度。鼓励城市新增公交车辆优先选择低地板公交车,鼓励快递公司对高龄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快递门到门服务。 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纳入干部考察内容。深化“敬老月”活动,各级政府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老年人活动。推动敬老养老助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敬老、助老活动,引导广大公务人员在照顾服务老年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老年优待政策,推进优待项目向常住和流动老年人覆盖。完善公共服务场所老年人优待标识,公布优待项目。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单位和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优惠服务。深入挖掘各地丰厚的慈孝文化资源,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孝亲敬老先进典型。 加强老年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督促落实赡养人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防止欺老虐老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对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以及遭受家庭暴力、财产侵占等提出的诉讼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裁决、快速执行。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进一步加强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其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非法侵害 的能力。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政策友好、设施友好、服务友好、文化友好水平,促进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积极参与“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以未来社区建设为契机打造高品质“老年友好社区”。深入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推动各级涉老工作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全面 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升为老服务质量。围绕老年人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着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面临的困难,维护老年人在信息化时代下的合法权益。 紧紧把握人口老龄化给老龄产业发展带来的巨大机遇,加强扶持引领,培育市场主体,丰富市场供给,释放有效需求,充分激发老龄产业活力,使老龄产业成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产业,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着力培育老年康复护理、长期照护、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旅游养生、金融保险、适老化改造等领域新的增长点。鼓励设立老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发展区域特色老龄产业。打造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老龄产业和服务品牌。促进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休闲、家政等产业跨界融合、集聚发展,支持打造旅居养老目的地,丰富老龄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积极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等涉老产品行业规范发展。运用好社会资源,推动涉老服务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老龄服务企业,创新适合老年人的科技产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试点,培育辅具租赁市场。 进一步建立完善老龄产业扶持政策,将老龄产业纳入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将老龄产业发展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融入“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促进相关业态融合,推动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收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优化老龄产业营商环境,将养老服务领域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任务,创新老龄工作思路,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推进全民参与、责任共担、综合应对,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 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将其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培训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开展主题宣讲和集中宣传等活动,引导全社会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正确看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深刻影响,进一步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引导各部门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各项任务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各项工作中去。 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基础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发展规律及其带来的全面、深刻、持久的影响,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助推老龄工作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提高及时、科学、综合应对能力。建立完善老龄工作政策体系,突出系统性、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各种政策制度有序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畅通老年人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加强涉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加强老年人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加强对老年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提高专业素质、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加大对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基层老年协会的工作指导、骨干培训和规范管理,做好老年协会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提供多方支持,引导老年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创新推进老年社会工作,大力发展老年社会工作队伍,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帮助老年人改善社会功能,适应老年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老龄事业工作关系社会稳定与发展。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规划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努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明确党对老龄事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定时通报老龄事业状况,督促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认真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老龄事业重大项目、重大措施出台落地。 要把老龄事业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农村的经费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投入老龄事业,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等多方投入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配齐配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城乡社区老龄工作力量,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加大老年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老年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逐步提高薪酬待遇,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加强老年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为老志愿服务队伍。 积极推进老龄工作数字化改革,坚持整体智治、系统集成,推动各有关部门涉及老年人的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动态更新,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涉老数据、信息的汇集整合和发掘利用,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可信统计分析决策机制。 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及老龄工作职能,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和监督。老龄工作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期末检查评估,建立并完善老龄事业的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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