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6:09:32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民政局(社工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由瑞安市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民政局联系(地址:瑞安市莘阳大道508号,电话:0577-65611431,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分解政务公开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作具体部署,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政务公开内容及时进行梳理,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切实提升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民政民生领域重要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政策信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老年人福利、残疾人、儿童、孤儿相关福利政策,及时公开社会救助保障人数和保障资金、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情况等信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完善民政系统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政府采购等政务公开工作,按要求发布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四)主动公开工作

利用局门户网站这一平台,依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局机关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和进展情况等有关政务信息,做到及时进行发布。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部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政务电话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七)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制建设、平台创新、内容丰富等方面均有新的进展,但仍存在工作机制不健全、业务指导不够多、咨询互动有待提高、平台仍需优化等问题,与时代要求、上级部署、人民期盼还有距离,还要不懈努力、不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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