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5:53:42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若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瑞安市经信局办公室(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66号;电话:65623419;传真:66619517;电子邮箱:rasj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的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22年底,本局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要求,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条,其中机构信息7条,政策文件信息8条,公告公示信息30条,人事任免信息3条,工作信息3条,财政信息4条,建议提案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网络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并落实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各线、各办的各类信息。我局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

(四)平台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规范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大基础目录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策解读机制,采取文字、图片等多种方式宣传,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回应关切等内容,特别是涉及惠企政策申报等信息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的基础上,发布“瑞安经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主动、及时发布有关经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动态、申报通知、规划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社会对经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全年主要围绕腾笼换鸟、亩均论英雄、数字化改革等内容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按照部门职责,及时发布重点企业培育、政策讲解、重大项目申报等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护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信息公开流程逐步趋于规范却仍未形成成文的操作制度。三是从事政府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的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工作,补充完善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扩大信息来源渠道,下步计划增设政策解读、各地经信信息等目录、添加相关图片,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生动性。二是逐步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继续健全信息公开领导负责制、上网信息审查批准制,建立信息公开操作AB岗制度,落实专职信息人员,努力做到“运转有序、把关严格、发布及时”,确保经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经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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