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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陶山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陶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陶山镇政府大楼三楼210办公室,电话:65969651,邮编:3252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陶山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重点公开以下内容:公告公示、人事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信息、规划计划等。各村还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陶山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四)平台建设 我镇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网站运营能力。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我镇政府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办事的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便民服务内容,让不同群众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启动社会评议工作,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及群众代表征求,以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2022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陶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期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对信息公开栏目投入的维护力量不足,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变动频繁,导致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对群众办事造成了极大的不变。 (二)改进措施 陶山镇将以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为抓手,以更严的要求、更务实的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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