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2/2023-250320 | ||
组配分类 | 事业单位公招公选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3年下半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
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下半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瑞人社〔2023〕62号)及相关补充公告精神,经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等程序,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瑞安市天瑞路88号(浙江温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多媒体厅)。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2张; 2.部分人员须另行提供材料: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901、5902”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书(成绩册与秩序册)、学校或运动队有关证明(个人基本情况、运动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等)、退役运动员相关证明(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的文件、证书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01、5802、7403、7802、7902”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审核表》原件; “1201、1202”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除“4001、5901、5902”岗位外(根据瑞人社〔2023〕62号公告精神,此三个岗位需面试后方可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体检。请入围体检人员务必于2023年10月22日(周日)上午6:50前到瑞安市商城大厦正门口集中,统一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统一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体检须知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遇加检项目时同样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已怀孕或可能受孕者,报到后要立即告知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七)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近视的考生请自带眼镜。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初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事业科提交复检申请。 (九)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请考生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检验项目,将影响体检最终结果。 (十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在《体检表》封面上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他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3年下半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汇总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