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瑞安市2023年省三级幼儿园复核和第四批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回头看”的通知 |
各教育学区、有关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我市幼儿园规范管理工作,加快关键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不断提高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关于开展瑞安市省三级幼儿园复核工作的通知》(瑞政教督〔2023〕2号)《关于开展第四批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瑞政教督〔2022〕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瑞安市2023年省三级幼儿园复核和第四批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10月中下旬 二、核查对象 2023年省三级幼儿园复核和第四批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需整改的幼儿园(附件)。 三、核查主要内容 1.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报告反馈的问题,重点核查教师工资待遇、教职工五险一金、教师培训、两教一保、图书和教玩具、教师资格证和人事代理、保教质量等落实情况; 2.查阅全国教师管理信息平台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核对数据和内容。 四、核查流程 (一)现场察看。评估组现场观摩园区,主要察看幼儿园的基本条件、育人环境,保教设备、安全卫生等。 (二)活动观察。评估组专家根据分工,按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进班观察半日活动。幼儿园必须保持一日活动安排的原状,不得临时调整。 (三)查阅资料。评估组分别查阅核对档案资料,档案材料或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可提供电子档案)。幼儿园可安排比较熟悉评估材料的人员配合工作。 五、材料提供 (一)幼儿园作息时间表、本周(评估当周)一日活动安排表,专家组一人一份。 (二)本学期班级教师名册和幼儿总名册各一份。 (三)幼儿园台账资料。原则上要求提供近三个学期的资料。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健康证等需要原件备查,工资银行流水单、五险一金参保记录等加盖公章备查。 (四)评估工作组现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六、工作要求 1.加快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各需整改的幼儿园要根据省三级幼儿园复核与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逐项落实整改到位。此次“回头看”对整改仍不到位的幼儿园,当年年检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按情节直至作出降级处理。 2.实事求是,客观如实呈现。各需整改的幼儿园要按照实际整改情况梳理汇总,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3.严肃纪律,简化接待工作。各评估专家和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浙江省教育督导评估廉政规定》等要求,不得从事任何有违评估工作公正性的活动,接待从简。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681110(教育网)。 附件:2023年省三级幼儿园复核和第四批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需整改的幼儿园名单 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