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中学艺术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中学艺术综合楼改扩建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江省瑞安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准瑞安中学艺术综合楼改扩建工程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提升学校教育水平,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解决选课教室及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有利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同时工程的实施也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瑞安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瑞安中学艺术综合楼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选址 项目拟建地址位于瑞安市锦湖街道瑞湖路398号,瑞湖路以北,外桃支河以西,规划地块编号04-03。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改扩建一栋艺术综合楼,新增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676平方米,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473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73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全部为浙江省瑞安中学自有资金。 五、核准项目的依据文件 浙(2020)瑞安市不动产权第0012082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瑞资规改〔2023〕013号)、《瑞安中学艺术综合楼改扩建工程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瑞安政法风评〔2023〕182号)、《瑞安中学艺术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部门会商意见》等。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浙江省瑞安中学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浙江省瑞安中学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锦湖街道办事处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印发 项目代码:2305-330381-04-01-729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