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晚稻规模种植补贴资金(含规模动态补贴资金)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2- 20 17: 08: 29 浏览次数: 来源: 信息数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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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种粮大户: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瑞安市财政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商务局 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瑞农〔2023〕18号)、《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瑞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瑞农〔2023〕5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各地登记入册、公示核实、审核确认,2023年全市晚稻规模种植户共546户,种植晚稻面积88212.47亩(含大小麦种植面积609.51亩)应补贴资金18524618.70元;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应补贴面积为174459.17亩,应补贴资金1744591.7元,前期已预拨1652366.9元,清算资金还需再拨付合计92224.8元(包括需补的159011.5元和需退回的66786.7元);需退回的一次性补贴资金先从该农户晚稻规模种植补贴资金中扣除,因无晚稻规模种植等原因无法从中扣除的,需直接退回市农业农村局指定账户(汇款转账账号: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1203281009000102624 工商银行瑞安支行),需直接退回资金合计37432.6元。为切实抓好今年种粮直接补贴政策落实,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晚稻规模种植补贴资金(含规模动态补贴资金)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清算资金合并结算资金共18616843.5元(包括需补的18654276.1元和需退回的37432.6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来源:农业政策性补贴资金。

请相关乡镇(街道)督促有关农户于12月23日前将需退回的资金及时汇到指定账户,并提供相关汇款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上述补贴资金通过“一键达”系统,实行 “一卡通”发放。请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瑞安市2023年晚稻规模种植补贴资金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清算资金合并结算明细表

2.瑞安市2023年晚稻规模种植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3.瑞安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清算明细表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

瑞农〔2023〕181号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3年晚稻规模种植补贴资金(含规模动态补贴资金)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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