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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力为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注塑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3- 28 09: 25: 3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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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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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力为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注塑鞋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仙降街道上林路以东、仙甲路以北南、仙达路以西(鸿一箱包3号楼2F、3F)

温州力为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力为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注塑鞋生产的公司,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仙降街道上林路以东、仙甲路以北南、仙达路以西(鸿一箱包3号楼2F、3F),租赁浙江鸿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3号楼2F、3F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用房。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将达到年产500万双注塑鞋的生产规模。

2023年3月24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温州力为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注塑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我单位郑重承诺: 1、本项目申报的项目性质、项目地址、产品品种、产品产量、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措施等资料和附图、附件材料真实可靠,若有任何形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废气 投料、搅拌粉尘:项目设置独立搅拌车间,在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投料、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20m;注塑废气:注塑工序均要设置半包围式集气措施,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20m;喷光废气:喷光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m。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3、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面料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集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喷光废渣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3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04 月  04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3-28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6618113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H区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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