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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新增年产20万副TR眼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3- 06 09: 17: 3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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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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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新增年产20万副TR眼镜扩建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篁社工业区(时代创业园2幢、10幢301室)

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

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1日,原厂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篁时代创业园2幢,专业从事眼镜制造及销售。根据《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温环发〔2019〕56 号),于2020年4月委托编制了《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审批(温环瑞改备【2020】4862号),审批产品产能为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已完成自主验收。 现企业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的需要,新增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时代创业园10幢301室(系自有厂房)的生产车间,新增TR眼镜的生产,规模为新增年产20万副TR眼镜,新增车间建筑面积约1817.74m2。项目扩建后,合计建筑面积4389.21m2,企业形成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20万副TR眼镜的生产规模。

2023年3月2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新增年产20万副TR眼镜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①雨水经收集后排至雨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瑞安市马屿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飞云江。 ③生产废水分质分流,经瑞安市马屿时代创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至纳管标准后,经园区废水总排口纳管至马屿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防治措施 ①金属眼镜抛光粉尘:1#抛光车间的金属眼镜抛光粉尘集气收集经TA001废气处理设施(旋风除尘器(湿式集尘))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金属眼镜抛光粉尘:2#抛光车间的金属眼镜抛光粉尘集气收集经TA002废气处理设施(设备自带的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TR眼镜抛光粉尘:3#抛光车间的TR眼镜抛光粉尘集气收集经TA003废气处理设施(旋风除尘器(湿式集尘))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注塑废气、涂装废气:注塑机设置上吸式集气罩集气,喷漆房、烘干房整体密闭集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经收集后先采用水帘处理去除漆雾颗粒与注塑废气、烘干废气合并,进入TA004废气处理设施(“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4排气筒高架排放。 ⑤油墨废气、焊接烟尘、破碎粉尘、搅拌粉尘、 打磨粉尘、打标烟尘、砂光粉尘: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维修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一侧,减小噪声影响。 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磨料、粉尘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机油、废白油、废液压油、含油包装桶、含油墨废物、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3 月  06 日 至  2023 年  03 月  13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3-06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6618113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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