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90/2023-239505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使用标志电子证的通知 |
为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贯彻落实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决策部署,提供更为高效的便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温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使用标志电子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4月1日起,在我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推广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使用单位可登录“浙江特种设备在线”(https://tsgz.zjamr.zj.gov.cn/)提交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网上办理有困难的,可咨询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窗口,电话:0577-65839062。 二、获得许可后,将颁发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三、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子证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形式展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也可以通过电子证打印件形式展示。电子特种设备使用标志须打印,按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张挂。 特此公告。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