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102/2023-238492 | ||
组配分类 | 乡镇(街道)简介 | 发布机构 | 平阳坑镇 |
生成日期 | 2023-04-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平阳坑镇人民政府简介 |
一、机构概况 办公地点:瑞安市平阳坑镇平阳坑村 平阳坑镇是瑞安中西部的一个乡镇,位于飞云江中下游交接处,地跨飞云江两岸。东北与马屿镇相连,西北与高楼为邻,是高楼片区的东大门。镇域面积27.2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户籍人口1.8万。素有“二十里山水长廊,八百年文化之乡”之美誉,是一个以世界非遗“木活字印刷术”而闻名的木活字小镇。历史上古码头商贸云集,有瑞安西部门户之称,是一座十分难得的兼具区位、旅游与文化资源优势的历史古镇。交通区域优势突出。辖区内设有龙丽温平阳坑高速口,与温州市区仅30分钟车程,与瑞安市区仅20分钟车程。文化资源优势突出。东源村木活字、大坑村红色历史、包井宫道教文化、南山索面等文化资源丰富,底蕴深厚。特别是东源木活字印刷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平阳坑的一张文化金名片;南山索面,三百年匠心坚守,飘香海内外,索面晒场受到全国各地摄影爱好者点赞。生态资源优势突出。半岭堂古道、古镇古街古埠等古迹和优美的山水田园风光,相生相伴,相得益彰,其中千年驿道半岭堂,更是见证移民通商历史,吸引众多登山爱好者。特别是获批省级湿地公园的平阳坑绿道,有万亩竹海,摇曳生姿,逶迤八公里,自然禀赋稀有,曾是“温州两家人”电视剧的拍摄基地。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村(社区)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社保、财政、教育、科技、旅游、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新居民服务管理、残疾人、侨务、气象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自然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与完善农村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王少华(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林牧樵(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工作。分管财政办。 余锋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联系招商引资、木活字文化产业发展、绿道管理,联系政协、慈善、乡贤等工作。 邵志武(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党建工作,负责考核考绩、机关人事、机关事务、地方志、保密、档案、依法行政、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应复应诉、政务公开,负责工青妇、老龄委、关工委、群团、双拥,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公共安全、普法、法制、司法、公安、国安、禁毒、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消防安全、新居民服务、打私与海防口岸、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应急信息处置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联系高楼派出所、高楼司法所、马屿检察室、马屿法庭。 张中正(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防汛抗台、森林消防、气象,负责水利、环境保护、“五水共治”、市政公用。分管应急管理中心、镇村办,联系高楼环保所、高楼水利管理所。 鲁云高(党委委员):协助做好统战工作。 吴义川(党委委员):协助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负责发改、重点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审计、工业、招商引资、信用、商务、科技、供电、能源、节能减排、金融、税务、邮电、住房公积金,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永和佳园等方面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协管应急管理中心,联系高楼市监所、高楼供电所、马屿税务所、农商行平阳坑支行、电信高楼支局、邮政高楼支局、移动马屿支局。 张远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联系深化改革、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分管监察室,联系政务服务中心。 金海挺(党委委员):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党史、广播电视,负责统一战线、侨务、民族宗教、工商联、乡贤,负责教育等方面工作。协管党建办、社会事务办,联系高楼教育学区、平阳坑学校、平阳坑幼儿园、高楼广播电视中心。 张晓华(党委委员):负责组织、机关党建、基层党建、机构编制、党员干部管理、人才等工作。协管党建办。 郑进伦(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人防、退役军人事务,负责民政、残联、青山白化整治,负责人力社保、招才引智,负责卫健、医疗保障、减灾救灾、红十字会、慈善、体育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联系高楼社保所。 张 钰(副镇长):在外招商,暂不分工。 方 昊(副镇长):负责行政执法、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房审批、“三改一拆”等方面工作。分管镇村办,联系平阳坑住建所、高楼资规所、高楼行政综合执法中队、高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交通综合执法队高楼中队。 王晶晶(副镇长候选人):负责“四边三化”、“八美八化”、环卫,农业农村、“三位一体”、渔业、供销、农经、“三资”管理、扶贫、一事一议项目、农村供水、美丽乡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未来乡村建设、垃圾分类、绿道管理等工作。分管镇农办,协管镇村办。 三、平阳坑镇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机构负责人林长晚,联系电话:0577-58900136。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考核考绩、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行政应复应诉、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机构负责人刘德苑,联系电话:0577-58900133。主要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实施驻村(社区)指导员制度,负责村(社区)及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合信息指挥室、执法办公室牌子)。机构负责人叶有龙,联系电话:0577-58901462。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普法、法律援助、禁毒、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公共安全、新居民管理等工作,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信息处置等工作。管理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机构负责人郑肖媚,联系电话:0577-58916799。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族宗教、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社团管理、殡葬改革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信息中心牌子)。机构负责人施明靖,联系电话:0577-58906017。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优化营商环境、统计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和协助执法等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负责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等工作。 (六)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机构负责人夏振威,联系电话:0577-58907079。负责组织编制镇村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制定镇村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行政执法工作。 (七)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牌子)。机构负责人黄道很,联系电话:0577-58900131。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农业发展规划。负责“三资”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农业(林业)产业化管理服务、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水利、治水等工作。指导村(社区)经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 (八)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牌子)。机构负责人孙曾珏,联系电话:0577-58906004。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财务会计事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村(社区)财政扶持资金监管。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